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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王平:建议设立《古树名木保护法》| 绿会征集2020年两会建议
2019/12/25 16:32:00 本站

编者按:近日,绿会收到来自安阳古树保护协会创办人申王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古树名木保护法》的立法提案建议。建议中针对我国目前古树保护的现状给出下文中详细的立法理由,并列出13条提案内容,欢迎各位仔细阅读。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为国家相关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并将您的两会建议投递至邮箱:v31@cbcgdf.org(请发送时同步抄送:v35@cbcgdf.org),并注明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2020年绿会两会提案征集-姓名-关于***的建议(的补充)。


拓展阅读:绿会征集:2020年两会提/议案建议 | 共为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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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Wendy 审/Tammy 编/Angel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古树名木保护法》的立法提案立法理由:


中国国土面积位居世界第三,境内分布有数量庞大的古树。古树不单是生态的一部分,还是活着的文物,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唯一兼具生态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是有生命的人类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


但迄今为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未对古树保护进行立法,中国尚没有把古树保护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


作为文明古国,目前中国对古树保护的法律依据,只有建设部于2000年发布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但该管理办法远远不能满足保护古树的需要。


因为没有完善的古树保护法律,中国的古树被大规模盗伐作为建材,或被移栽作为城市绿化树种,这些都导致了古树的大规模死亡。另外,更多的古树散落在古庙、村落和荒野,根本没有任何管护措施。任由雷击、风摧、菌腐、虫蚀,因此倒伏死亡,但人们从不过问。更有甚至,古树下堆放可燃物、悬挂重物、攀爬古树、烧伤熏烤、根部水被泥浇灌而硬化,导致古树成批死亡。


因此,亟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古树名木保护法》。该提案坚持认同《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是对其内容的补充,故不再提及《办法》内容。


提案内容如下:


一、分布于市区和郊外古树名木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为林草局,本法颁布前的多部门主管制度作废,业务要在一年内移交完毕。


二、本法生效后三年内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确认古树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的,国家出资购买后就地保护。树龄为80年-299年的给予古树所有人6000元,300年-799年的给予8000元,800年以上的给10000元。如果原主人故意、放任、倒卖的行为导致古树死亡,购买资金要全额退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任何古树制品的制售商,必须说明古树制品的来源。没有合法来源的古树制品,一律没收销毁。


四、提倡一棵古树或一处古树群由所在社区居民成立一个古树保护小组或协会,及时上报古树伤害情况,早发现、早处理。古树名木的行政主管机关要给予保护小组成员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在不对古树树冠及其周边生态造成危害的情况下,一年至少给古树杀菌、杀虫、加固两次,条件允许的,为古树修建围栏和安装避雷针等。


六、已经移栽的古树,须在保护牌上注明移栽来源地和审批部门名称。


七、树龄为50-79年的树木视为准古树并挂牌,80年以上的视为法定古树。


八、提倡有条件的乡村建设古树文化广场,但古树广场不得破坏古树周边生态。古树围栏不得在古树树冠垂直投影之内,围栏外5米之内不得硬化,15米之内只能生态硬化。


九、非法盗伐古树,处10000元--300000万元罚款。非法购买古树制品的,处以商品总额的2倍罚款;非法制造和销售古树制品的处5000元-150000元的罚款。盗伐、买卖古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十、对于古树保护主管单位失职、渎职、监守自盗的违规、违法行为,要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法规。


十一、上报古树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的,政府奖励100元,举报非法移栽古树名木奖励个人1000元;举报盗伐一级古树名木,奖励2000元;举报盗伐移栽二级古树,奖励1000元;举报盗伐800年以上古树的,奖励10000元。


十二、禁止挖桩做盆景,80年以上的盆景桩,视为古树依本法保护。


十三、保护古树周边的自然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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