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收支信息
  • 收入总额:27103400.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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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佳同志
2018/7/9 10:00:00 本站

2016年12月17日,在海口举办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海口年会暨一带一路国际论坛”上,中国绿发会秘书长与前联合国环境署官员、前环保部国际司司长王之佳进行深入会谈,并向他发出担任中国绿发会顾问的邀请。王之佳对绿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生态“一带一路”等方面的工作表示赞赏,欣然接受担任中国绿发会顾问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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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王之佳长期从事环境领域工作。他曾参与并负责多项环境多边协议的谈判工作,如《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鹿特丹有毒化学品公约》等。1987年9月16日,王之佳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在蒙特利尔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最后文件,1999年在荷兰鹿特丹签署了《鹿特丹公约》的最后文件。


王之佳高度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20多年前,他撰写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立法研究》。他曾在野生动物的天堂——肯尼亚前后生活了16年,对那里的野生动物很有感情,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关爱后人类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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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佳在绿色发展、清洁能源等领域也深有造诣。他认为,人类对地球现有的资源过度开采和利用是这个星球无法承受的;他主张要以绿色能源迈向未来。早在十年前,他对中国的环保NGO提议,强调中国环保应该实干,建议环保NGO应该一步一步地去做,而不是去分析那些枯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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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佳著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立法研究》、《中国环境外交》、《对话与合作—全球环境问题和中国环境外交》、《外国环境保护法选编》以及译著《我们共同的未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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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1952年生人,1976年在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978年至1983年,任中国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外交随员。1983年至2003年,在国家环保部门工作,期间1996年至2003年任国际司司长。2003年4月至2014年3月,曾历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区域合作司副司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特别协调员、联合国副秘书长特别顾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特别顾问。作为中国政府的代表,他曾分别签署了1987年9月16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最后文件和1998年9月11日鹿特丹公约最后文件。 现为;同济大学顾问教授;光华研究院首席专家。 参与编译、翻译的著作有:《外国环境保护法选编》1979年;《我们共同的未来》1987年;《世界资源报告》1986-1995等; 独立著作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立法研究》1991年;《中国环境外交(上)从斯德哥尔摩到里约热内卢》、《中国环境外交(下)从里约热内卢到约翰内斯堡》1999年出版,2012年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