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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大代表联名建议严厉打击电捕鱼,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下徒刑 | 绿会两会提案建议会
2018/3/14 22:56: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编者按:在2月7日召开的绿会两会提案建议会上,收到绿会反电鱼协作中心负责人发来的建议,重点就我国修改《刑法》、《渔业法》等打击非法捕捞等内容提出建议(https://mp.weixin.qq.com/s/wpHYyIqVCPYmPcj0XN3o-A)。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云梦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张凤英等4名代表在此次两会上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电捕鱼加强渔政管理工作的建议》。绿会和反电鱼协作中心备受鼓舞。“法治进步是能够推动反电鱼事业继续前进。这也算是志愿者在反电鱼历程当中,一个里程碑式的时间。”朱凯在获知这一消息时激动的说。

文/小白  审/卡秋  编/Angel


今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中国人大网获悉,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云梦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张凤英等4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电捕鱼加强渔政管理工作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张凤英等代表认为,虽然近年来渔政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打击力度,但由于受巨大利益驱使,目前非法电鱼行为仍然存在。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保护好水域生态环境,张凤英等代表在《建议》中指出打击电捕鱼加强渔政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是修改《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炸鱼、毒鱼、电鱼要补救措施和刑法并用。规定非禁渔区、禁渔期内,超过500公斤视为情节严重。增加“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损害自然生态方法进行捕捞的,视为情节严重,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二,修改渔业法行政处罚认定标准,修改现存渔业法对渔获量的认定标准,彻底解决电击死鱼无法归责的表面现象。

第三,配合渔政执法,对应渔政部门增设渔政公安,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提升多部门联合执法效能。

第四,加大渔政财政投入,加强基层财政对渔政管理预算,改善渔政执法人员编制配比,着力强化渔政执法人员的津补贴政策的建立与完善,切实提高基层人员待遇,提升基层渔政执法工作效能。

电捕鱼指通过电网或其他渔具设备,电死鱼类动物,将其打捞上岸。这种行为无论是对水生生物、水体循环以及生态环境,都会产生严重破坏。

来源:澎湃新闻

张凤英等代表建议严打电捕鱼 重者处十年以下徒刑_新浪新闻

http://news.sina.com.cn/o/2018-03-12/doc-ifyseyai3407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