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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毒先锋:建议加强塑料添加剂类化学品系统管理 | 绿会2020“两会”建议征集展示
2020/4/6 18:47:00 本站

【案由】


到2015年底,人类已生产了83亿吨新塑料,大多数关于塑料影响的研究都集中在对海洋生物的影响上,而它们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受到的关注却少得多。新的数据表明,我们吃的食物、吸入的空气和饮用的水中都含有微塑料和纳米塑料颗粒。除此之外,塑料中的有毒有害化学添加剂,如增塑剂、重金属铅镉、阻燃剂、抗氧化剂、壬基酚等,也通过各种渠道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已有调研表明,市场消费品中塑料添加剂,尤其是增塑剂超标情况屡见不鲜,相关部门亟需加强对塑料添加剂类化学品的系统管理。


【案据】


1. 有毒塑料添加剂的滥用限制我国循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众所周知,实施循环经济是解决塑料污染问题的重要战略。然而,有毒添加剂的存在可能严重限制塑料的回收和向循环经济的转变。


塑料是以高分子聚合物为主要成分,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而组成的混合物。塑料中存在的化学物质可从塑料制品迁移到与其接触的介质中,也可在塑料内部缓慢迁移到表面。因此,如果塑料再生原料含有毒有害添加剂,其产物或制品就会继续含有这些物质,威胁公众健康。


目前已有很多塑料添加剂被确认为有毒,应该得到严格控制,包括溴化阻燃剂,短链氯化石蜡、邻苯二甲酸酯、双酚A、铅、锡、镉、甲醛、4-壬基苯酚,甲基叔丁基醚,以及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它们中的一些还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致癌和内分泌干扰等人体危害。


2. 多次调查显示塑料制品广泛存在增塑剂超标问题,威胁人民群众健康。


国家市场监督关于2019年玩具产品(网售)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的通告(2019年第29号),抽查79家生产企业的90批次产品。经检查,发现21批次抽样产品存在安全项目的不合格问题,不合格检出率为23.33%,主要是增塑剂超标问题。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常作为增塑剂添加于聚氯乙烯(PVC)等基质中。邻苯迁移性高,很容易从产品中释放,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公开资料显示,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种最常用的增塑剂,属于内分泌干扰物,可以导致男性精子质量下降,女性早熟,同时增加儿童和成人患哮喘和过敏症的风险,甚至致癌。


根据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刘建国课题组于2019年1月发布研究论文,研究显示2010年中国由于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学品暴露导致直接社会经济损失约达572亿元,其中以男性不育疾病负担最严重。进一步,中国因所有已知EDCs(内分泌干扰物质)暴露导致的全社会总医疗成本约为4294亿元,约占全年GDP的1.07%。


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一家机构针对儿童塑胶玩具和塑料食品接触材料进行送检,以调查塑料添加剂的超标情况,检测结果显示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超标问题严重和普遍。


一家专业机构针对塑料制品有毒添加剂的送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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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为有效应对塑料有毒添加剂提供了契机。


目前,多项现行法规政策对控制塑料有毒有害添加剂问题有重要作用,如《产品质量法》,与塑料制品相关的标准体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然而,这些法规大多针对的是相关化学物质已经大量进入市场且被应用到产品生产及之后的阶段。如果要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还需引入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从化学物质生产和销售的源头进行控制。


2017年12月27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对列入优控名录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


2019年1月8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条例(征求意见稿)》(草案)意在将中国四万多种现有化学物质及未来的新化学物质纳入环境管理,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积极应对塑料污染,减少塑料及塑料添加剂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相关部门亟需加强对塑料添加剂类化学品的系统管理。


【建议】


1. 将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毒化学物质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限制其在儿童玩具、学生用品、医疗行业、食品接触材料等高风险场景的使用;


2. 严格控制有毒塑料添加剂在塑料消费品中的使用,并鼓励和要求根据《《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进行无害替代,如柠檬酸酯类增塑剂替代邻苯二甲酸类增塑剂;


3. 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监管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并应当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


【附件】



塑料的常见有毒有害化学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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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起方: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无毒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