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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方大学教授来访,向绿会副秘书长咨询环境公益诉讼问题
2017/7/3 10:23: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今天上午,美国南方大学教授施康德到访绿会,就新环保法和环境公益诉讼相关问题,咨询绿会副秘书长。

施康德曾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从事环境公益诉讼调研工作,现任职于美国南方大学。此次来访,重点对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情况向绿会副秘书长进行专访咨询。

对于施康德注意到的自2016年以来,社会组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数量有所降低的情况,绿会副秘书长表示,新环保法实施两年半以来,从环境执法力度到执法效果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仍有三方面需要做出改善:首先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待社会组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认识和观念仍需要进一步的改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对待污染事件时应该形成合力,而非互相抵触和排斥,企业应该转变二元思维,主动接受社会组织的监督;其次对于社会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支持和保障机制也应该建立起来;另外对于新环保法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举证鉴定责任和损害赔偿监管实施等方面的规定,也需要进一步明确,为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有了这些改善,就能更有效保障社会组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对于施康德比较感兴趣的检察机关发起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绿会副秘书长表示,检察机关参与对加强环境治理、环境公益诉讼多元化很有好处,在未来几年,检察机关应该会成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情况会日益稳定并有所下降,形成检察机关牵头,社会组织辅助的趋势,但从长远来讲,还是希望更多的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力量。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国环境治理方面的力度会越来越大,由于环境治理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影响也会显现,需要经历一个阵痛期,但同时公众的环保意识会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不断提高,中国环境质量也会不断的好转。

文/京然  审/绿宣   责编/小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