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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环境正义——绿会启动“浙江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再审程序
2019/7/6 20:43: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7月2日下午,绿会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浙江富邦集团公司、富邦皮革有限公司制革污泥填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以下简称浙江富邦案)的再审申请书,这标志着号称“浙江省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再审程序启动。同时,这也是绿会针对“常州毒地案”申请再审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的第二例针对高级法院生效判决的再审申请。浙江富邦案的审理与常州毒地案的审理均存在严重违背环保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诸多情形,如果任由这种错误审理在环境司法中蔓延,将会极大破坏环境司法的权威,使得环境司法——环境正义的最后一道堤坝形同虚设,从根本上损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针对浙江富邦案,绿会申请再审的主要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将假定的公用绿化地情景误认为客观事实;错误认定涉案地块的地下水未有污染损害后果,未查明污染地块的客观现状;在调取和采信本案关键证据方面存在明显的错误;存在遗漏和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情形;原审法院明显违背立法原意,适用法律错误等。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一些基本的环境法律理念和规定也受到了挑战,实践中不断出现错误适用环境法的判例,也有一些突破法律底线的所谓“法律解释”为此而推波助澜。这些“判例”和“解释”需要放在实践的平台上检验真伪,需要从法理和宪法的角度分析和批判,需要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评论和分析,进而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使得我国环境司法真正成为维护环境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真正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为此,我们将组织环境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对近一年多的环境司法典型案例和一些环境法律理论热点,特别是有明显法律错误的案例,明显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观点,进行详细分析,并将研讨成果公之于众,接受各界各种观点的审视和批判。无论理论问题还是实践问题,我们期待理性的、立足于实践的讨论和分析,我们期待立足于法理、立足于现行法律的批判和争论,我们期待环境司法的更大进步!


文/张娜,傅前明 审/王文勇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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