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收支信息
  • 收入总额:27103400.95元
  • 支出总额:23122739.73元
  • 爱心人次:2240次
诉广西林业五年穿山甲信息公开一案撤销裁定发回重审 | 同城历时7个月送达?
2019/6/29 18:08: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为了得知2012年以来连续五年广西林业接收救助穿山甲的信息,绿会可谓费尽周折!日前,距今年1月中旬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会诉广西林业穿山甲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做出裁定后,绿会工作人员反复联系、追踪,新近得知,其再次发回、要求重新审理的本案相关材料,目前已发回到了原一审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这中间经历的时间,长达7个月之久。


早在2017年8月22日,绿会向广西林业发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以来连续五年广西林业接收救助穿山甲的相关信息。刚开始,广西林业以没有年度数据、只有批次数据为由拒绝公开,后来广西林业在找不到合适拒绝公开的理由后,选择了不作为,不再予以任何回复。2018年2月26日,绿会将广西林业厅因拒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而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8年9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第一次作出裁定: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未进行实体审理,从程序上就裁定驳回了绿会的行政起诉。绿会不服,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1月中旬,绿会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会诉广西林业厅不予答复近5年按批次公开穿山甲救护信息的行政诉讼一案上诉作出裁定:1.撤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018)桂0107行初138号行政裁定;2.本案指令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此后,绿会法律部工作人员多次与相关法院沟通起诉广西林业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政诉讼发回重审案件的进展,西乡塘法院告知案件还未收到,他们将由立案庭统一接收;而接下来立案庭称没有收到任何发回重审的材料,案件材料应该会给到行政庭。当绿会工作人员将以上沟通情况再次向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反映后,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表示:将与行政庭沟通情况,尽快进入立案程序。


其实,在此之前,绿会法律部工作人员在跟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中就已经得知:6月4日立案庭的法官已将案件材料拿走,并于6月20日交给了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此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的发回重审可谓进展艰难。截止目前,该案件距离二审判决发出的时间,马上就要超过7个月之久了,发回重审却一直迟迟未有进展。绿会会持续关注案件的情况,希望法院给予客观、公平、公证的判决。


案件进展:


▲ 2017年8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警第三支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穿山甲33只,死体穿山甲1只,并移交广西林业厅,并由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检测中心进行救护。


2017年8月22日,绿会针对该事件向广西林业厅申请有关穿山甲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一、近五年内,贵厅接收穿山甲的数量多少只,活体数量和死体数量分别多少只;二、过去五年林业厅穿山甲救助的处理去向:1.放生多少只,是否有跟踪器;2.其他处理去向多少只?其他处理途径包括哪些方面;3.现状如何”。


▲ 2017年9月6日,绿会收到广西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答复的内容为“收容救护穿山甲等陆生野生动物是各级林业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厅对穿山甲救护的管理方式主要以批次方式进行,对相关数据未按年度进行整理统计。”


▲ 2017年9月14日,绿会依据广西林业厅的答复再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2012年—2016年连续五年各批次穿山甲救助情况信息以及穿山甲死亡处理信息”。但是,一直未收到广西林业厅的答复。


▲ 2018年2月26日,绿会将广西林业厅因拒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诉于法院。


▲ 2018年4月9日,绿会收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 2018年6月6日,绿会诉广西林业厅行政诉讼案进行开庭审理。


▲ 2018年9月29日,绿会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寄来的行政裁定书(2018)桂0107行初138号。


▲ 2018年9月30日,绿会依法将行政上诉状邮寄给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2018年10月8日,绿会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寄来的行政裁定书(2018)桂0107行初138号之一。


▲ 2018年12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原一审法院的行政裁决,发回院审理法院重审的裁定书。


文/子舒 审/橡树,Sophia 责编/Angel


【推 荐 阅 读】

【视频】庭审现场(2):全国首例穿山甲保护公益诉讼案

【视频】庭审现场(1):全国首例穿山甲保护公益诉讼案

关于广西林业多处公开文件造假 | 绿会诉广西林业穿山甲救护不力案代理词

绿会诉广西林业穿山甲救护不力案代理词 | 关于马来穿山甲不是外来物种的讨论

绿会诉广西林业穿山甲救护不力案代理词 | 关于穿山甲救护是世界难题,回归自然才是救护成功

穿山甲只有放归野外才是真正的救护——记周晋峰与国际知名报刊记者谈绿会穿山甲保护

绿会诉广西林业穿山甲救护不力案代理词 | 关于国家林草局邀请绿会参与广东穿山甲救护

绿会诉广西林业穿山甲救护不力案代理词 | 关于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不履职

绿会诉广西林业穿山甲救护不力公开案代理词 | 针对广西救助中心混淆穿山甲来源概念

绿会诉广西林业穿山甲公益诉讼案律师代理词|有理有据

绝不允许违法行为来抹黑制度 | 穿山甲公益诉讼代理词2

穿山甲无一只野放,绿会认为应再立一案追过去10年救护失职 | 广西穿山甲公益诉讼案代理词1

为广西穿山甲诉讼我实在想说说

全国首例穿山甲保护公益诉讼开庭在即 欢迎旁听/观看庭审直播

绿会终审完胜广西林业|穿山甲信息公开全部上诉请求获南宁中院支持|错误裁定被撤销

西乡塘人民法院一份裁定两处错误,原、被告分不清 | 绿会穿山甲行政诉讼案

历时四个月,国内首例穿山甲公益诉讼获广西南宁中院立案

众媒体报道转载广西林业穿山甲被诉 | 生态人大受鼓舞 | 网友热议:片甲不留?

公益诉讼在广西:玉林中院立案迅速,南宁中院却拖延至跨年仍未立案

广西林业局提供虚假信息,绿会为寻求真相再向法院起诉

广西穿山甲救护走在“全国前列”?绿会愿与参会专家公开辩明是非

广西林业厅穿山甲信息公开回复仍疑点重重,绿会再向国家林草局提起行政复议并获受理

广西林业厅不予答复近5年批次穿山甲救护信息,起诉不属受案范围?绿会递交上诉状

追究32只穿山甲死亡责任,绿会在南宁中院提起公益诉讼,广西林业厅位列案件第三人

点赞 | 国家林草局支持绿会撤销广西林业厅原件 | 要求公开33只穿山甲信息

穿山甲为什么没有了?绿会诉广西林业厅行政诉讼案今日开庭

绿会诉广西林业厅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获立案 | 穿山甲盘点之年

广西截获34只走私穿山甲,绿会致函广西海警愿通过中华穿山甲保护地提供全力救助与保护


23问广西林业:能否在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走上正确的法制道路?

22问广西林业:说不放是你们,说放也是你们,穿山甲野放“目无”法纪和科学 ?

21问广西林业:何时将穿山甲“桂华1、桂华2”野放?不会又死了吧?不可逃避监督

20问广西林业:“黑洞”式寄养野生动物?望国家林草局充分重视并调查

19问广西林业:穿山甲数量、繁殖企业技术能讲的清楚吗?志愿者追问

18问广西林业:救护中心文件造假?不管不问吗?

17问广西林业:马来穿山甲从境外查获而来,就是外来物种吗?听过麋鹿重引进的故事吗?

16问广西林业|掉到银行的缅甸蟒都打算野放了,被救穿山甲野放该何时提上日程呢?

15问广西林业|曾有租户因拖欠救护中心租金而被迫用食蟹猴抵押,那只被好心人送去救护的食蟹猴现还活着吗?

14问广西林业 | 南方多地林业部门都在放生马来穿山甲,为何贵厅做不到?总把国家级保护动物当私有财产?

13问广西林业救护中心 | 总以穿山甲救护是世界性难题为借口,可邻国是如何成功救活并野放的呢?

12问广西林业 | 难道因名字里有“马来”,就成了外来物种不能野放?甲甲表示太冤枉!

11问广西林业|你为什么指鹿为马?农业厅回复称穿山甲不适用动物防疫法

十问广西林业:被国家林草局撤销再答,仍然错误并拒绝公开,为什么?

九问广西林业:声称“寄养”穿山甲死体已收回,可以公开相关证明材料吗?

八问广西林业:为啥用“外来物种”冒充中华穿山甲|有真话吗?

七问广西林业:穿山甲疫情依法报告了吗?| 禽流感/非洲猪瘟?

六问广西林业:为什么多次将被救护穿山甲运往樟树市?那里可是中药之都啊!

五问广西林业厅:确定了?给33只穿山甲病毒检测的机构名称不改了?

四问广西林业:贵厅给哪些企业颁发了穿山甲驯养繁殖许可证?存活了几天?企业具备了怎样的条件?

三问:广西林业厅用“动物防疫法”拒发穿山甲信息适用法律等错误现在搞清楚了吗?请大家来议论一番

二问救护中心廖河康主任:为什么多次输出穿山甲给钢材公司?换来了什么?请广西林业厅和广西监察委查一查

一问 | 穿山甲病毒检测到底是哪个科学院?先说病毒致死,后说研究中,广西林业厅前后不一到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