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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判决存在严重错误,绿会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9/5/28 19:06: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近期,绿会诉浙江富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邦皮革有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一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据悉,二审经现场踏勘,案件所涉修复工程已经施工完毕,等待竣工验收并交付运行。


案件源于被告违法填埋制革污泥,造成农用地土壤、地下水污染。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当地政府迫于环保督查压力开始修复受污染土地,一审判决被告承担修复的一小部分费用,修复的方案是以绿化用地的性质进行的,并以粮食亩产量作为计算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期间损失的系数,并未考虑其他的生态损失及生态因子。但该地截止目前土地性质并未改变,仍然是农用地。绿会上诉以土地性质没有正确认定、以农作物产值计算生态损失错误、未涉及地下水修复、合理费用酌定明显失当四个上诉理由,二审法院均予以驳回。


该案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时,被告以常州毒地案的二审判决书作为其二审新证据进行提交,并说明该份证据的提交是因为已经有案例显示,政府介入修复被污染的环境,企业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这是常州毒地案二审判决的导向性错误指引。环境法的发展方向不能成为污染者污染,政府修复买单,不能用纳税人的钱为污染者担责!更何况被污染了十几年的土壤和地下水,几个月便修复完成。


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让污染者承担责任,恢复生态环境的状态和功能,可以让污染者买单,政府修复受污染的环境,但绝对不是政府替污染者买单。


绿会将于近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文/张娜 审/王文勇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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