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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纠正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呈现的倒退趋势
2017/1/7 21:14: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绿会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腾格里沙漠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宁夏辖区),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75号指导案例,这也是我国首例被列为指导性案例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然而伴随着成绩和认可的,还有质疑和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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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6年12月,中国绿发会代理律师在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曾遭遇这样一种态度:作为公益诉讼的代理律师,为何还要收费?

直白一点说,就是对方认为律师是做环境公益诉讼,收诉讼费是不合理、不应该的。然而让笔者更为吃惊的是,持这种观点的,不仅仅是一些污染破坏者,甚至还包括司法领域的一些工作人员!

对于这种观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家曹明德明确表示,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只要是原告取得压倒性优势的判决,就是指污染损害是由被告引起的,那么相关诉讼费用都应该由被告出,而且律师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律师费应当更高。

曹明德举例说,以北京市为例,这个更高的意思是指,在北京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律师的诉讼费,应当高于北京市律师收入的平均水平。这样才能确保请到优秀的律师,来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让环境公益诉讼能够更好的进行下去。

文/卡秋  审/王静  责编/郭晓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