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会12月8日北京讯】昨天下午,中国绿发会收到海北中院致我会函,称绿会于12月1日提交的补正材料中五年年度工作报告均系复印件,2014年度工作报告存在问题,需要向民政部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求证绿会年检及五年工作报告真实性。尚不能确定是否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海北中院作法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文/张娜 审/文鹰 责编/千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