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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审判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要求 | 杏花楼月饼过度包装案系列文(三)
2023/3/29 14:56:00 本站

202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如图1),明确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


建议审判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要求.png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链条性、隐蔽性案件。


过度包装消耗了社会资源,同时,又增加了社会污染治理成本。夸大的过度包装,误导消费观念,将包装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同样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杏花楼月饼过度包装环境公益诉讼案情简介: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诉上海杏花楼过度包装公益诉讼案,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多出来的包装物虽属固体废物,增加了生活垃圾的总量、但并不能将其等同于污染物”,做出了一审判决。二审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案涉花语月月饼存在多一层包装的情况,该多出的包装物确属固体废物。”但在确认两被告存在过度包装事实,且未进行“召回”和有效处置的情况下,上海市高院却认为“本案中两被上诉人在案涉月饼上多加的一层包装,经过合理处置仍可以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因此,案涉包装作为固体废物不能直接等同于污染物”。以此否定了中国绿发会遏制过度包装的司法请求。


此案的判决示范,必将纵容过度包装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中央坚决遏制过度包装的精神相悖。


2022年9月,中国绿发会就该案提起再审申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再审审查环节组织对本案进行听证。我们希望再审法院严格落实国务院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要求,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重点生产和销售企业带头推广简约包装。


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9/08/content_5708858.htm


文/子舒 审/Yang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