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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鹰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常州毒地案”:我们一直在坚守
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常州毒地案”,是一个里程碑式环境法治事件。对我来说,最大的意义之一是:我们一直在坚守。只要错了,我们就要坚持纠正。
现在很多地方对社会组织公益诉讼歧视对待:压低级别立案、不遵守立案登记制规定拖延立案、审理期限随意延长、不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等等违法做法竟有蔓延之势;实体审理方面,没有环评或者环评批复照常不做违法认定、公然明显违反法条的行为不认定违法等等更是五花八门。有的裁判只是按照省里或者市里的协调意见解决,完全不顾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
针对这林林总总的错误,我们一直坚持纠正,直至最高法院再审。常州毒地案获得再审批准,就是对错误裁判进行纠正的开端。
正如中国新闻周刊称我们是“死磕派”,我们就是要做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死磕派”,守护绿水青山、美丽中国。
在当代中国大踏步走向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在党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政方针指导下,在环境司法领域健康力量的坚守下,环境公益诉讼一定会继续前行,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我们中国绿发会法律部也会一如既往,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与全国人民一道保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
文/文鹰 审/绿茵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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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污染谁担责”是环保法基本原则 |“常州毒地案”二审今日公开开庭审理
◆究竟“常州毒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是否逐步实现修复?绿会就常州毒地案召开专业技术研讨会
◆常州毒地案新进展:绿会收到江苏省高院送达的受理上诉和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通知书
◆绿会收到常州中院关于常州修复毒地致污案准予缓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
◆常州毒地案应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里程碑”案件——绿会副秘书长在常州毒地案研讨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