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收支信息
  • 收入总额:27103400.95元
  • 支出总额:23122739.73元
  • 爱心人次:2240次
“红色土地”上的环境公益诉讼:绿会起诉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
2017/3/24 9:21: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绿会3月23日北京讯】今日,中国绿发会诉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式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递交起诉材料,南昌中院依法向我会出具立案登记表,接受起诉材料。按照最高院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后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240291954004352294.jpg

本案被告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二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生产的民营企业,成立于2013年5月。该企业未经审批就开始一期保险粉生产项目建设。投入试生产后,因未落实环评审批要求使用燃气锅炉,被安义县环保局责令停止试生产,2015年8月,经安义县环保局批复再次投入试生产。2015年2月、7月,南昌市环境保护局两次对被告在试生产期间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未经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行为做出处罚。2016年3月23日,因被告实际建设与环评批复不一致、厂区与潦河距离不足1000米及防渗漏措施不完善,南昌市环保局未予以竣工环保验收。2016年5月24日,安义县环保局向被告下达《关于责令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知》(安环发[2016]12号),同年5月27日停产,同年6月11日被告自行恢复生产。

被告虽经多次行政处罚,仍将锅炉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未经处理直接向外排放,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远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长期无组织渗漏外排,对周边土壤、地下水安全造成恶劣影响,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严重破坏。

文/智虎  审/张娜  责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