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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否定环境诉讼主体资格 | 欢迎参加青海法院断三江源案研讨
2020年下半年,绿会相继收到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份裁定,对于2017年9月绿会诉青海珠峰宏源商贸有限公司、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原为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公益诉讼分别驳回对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的起诉以及驳回绿会的起诉。也就是说,在这起三年前提起的案件中,青海省两级法院均认为绿会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能将行政机关列为被告,同时认为绿会无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针对以上两份裁定,绿会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提起再审前,绿会法律部邀请您,关注绿会和关心环境公益诉讼的专家学者、媒体、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一起研讨下。研讨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全天,上午召开研讨会,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下午进行访谈,全天网络直播。
期待每一个对这个议题感兴趣的你,和我们一起研究。
联系方式:
臧女士:13521689374 邮箱:v48@cbcgd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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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娜 审/文鹰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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