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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绿会所提“密云毒地案”现重大转机
2020/1/6 20:01:00 本站

今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纸裁定带来了利好消息,称为“北京密云毒地案”的中国绿发会诉凯比(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公益诉讼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本案追溯于2009年初至2011年9月,在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大辛庄村村西60多亩基本农田发生企业违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造成地上树木死亡和土壤污染事件。2013年4月3日,在密云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下,两被告将倾倒在土地上的危险废物清除。检测机构对该土地土壤及固体废物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大量重金属超标,土壤遭受了严重污染,丧失了作为基本农田的功能。其中铜、锑含量巨大,锑对人体及生物具有毒性及致癌性已被科学证明,土壤锑污染,往往是从其他介质转递来的污染物的聚集地,锑通过土壤进入食物链对人造成危害。锑以溶液形态存在时,容易被植物所吸收,对植物产生毒性。同时倾倒的危险废物使土壤板结、肥力降低、土壤被毒化,还可以通过雨水淋溶,危险废物中有毒重金属从土壤传入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水质的污染和恶化。


就在起诉前,中国绿发会于2016年5月去实地考察时,现场检测得知铜、锑等重金属含量仍超出三类土壤标准。显然,该地块土壤自净能力无法消纳重金属污染,更为严重的是该地块内的锑、铜、铬、砷、铅、锶等重金属存在通过径流和风蚀带来周边土壤地表污染和河流、水库的污染,通过雨水渗透的地下水污染、通过食物链和通过人体和动物的接触带来的人体健康效应等破坏生态的重大风险。


该案于2016年7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11月,一审判决以没有证据证明被告行为已经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侵权损害事实为由,认定被告不承担环境侵权责任,从而判决驳回了中国绿发会的诉讼请求。该二审阶段,由宿爱堂律师和曾祥斌律师代理。代理律师针对一审判决书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方面的诸多错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国绿发会已经尽到了相应证明责任,而被告应对其堆放固废行为与涉案土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之间承担证明义务,但是被告未尽到证明责任,进而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


文/张娜 审/绿剑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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