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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会副秘书长向东盟国家介绍红树林保护经验,并提出四点建议
2016/12/14 9:58: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绿会12月13日深圳讯】“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发展伙伴关系研讨会”今天围绕红树林的保护展开讨论,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介绍了绿会在红树林保护方面的经验,并提出了四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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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绿会副秘书长介绍,绿会在红树林保护方面有两个工作重点,一是通过环境公益诉讼为红树林提供司法保护,二是通过建设“中华保护地”来保护红树林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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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绿发会所提起的广西非法开采破坏红树林案,以及海南旅游开发破坏红树林案,均由于非法开采和开发,破坏或威胁红树林生存坏境,绿会利用司法手段将有效保护当地的红树林资源。

关于绿会创新提出的中华保护地体系,绿会副秘书长介绍道,截至目前,绿会已在16个省市自治区建设了32个中华保护地,为濒危物种、特殊生态系统(如沙漠湿地)以及遗传资源提供保护。绿会依托当地政府、环境机构或环境志愿者成立中华保护地,绿会提供专家、行政资源,并通过筹资来建设中华保护地。绿会副秘书长向中国和东盟国家代表们着重介绍了绿会在天津和唐山滨海湿地建立的候鸟保护地,这两个保护地已经得到当地政府支持,为候鸟迁徙提供有效保障。未来绿会将依托已有物种保护的经验,努力把红树林保护纳入中华保护地体系。

最后,绿会副秘书长对红树林保护提出了四点建议:建立红树林保护网络合作体系,争取建立中国-东盟红树林保护网络;将红树林保护纳入中华保护地体系;在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目前该项目已得到财政支持,正在制定相关标准);通过司法手段惩罚和制止破坏红树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文/Summer  审/Linda  责编/郭晓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