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收支信息
  • 收入总额:27103501.49元
  • 支出总额:23122739.73元
  • 爱心人次:2242次
绿会关注我国渔业资源的刑事和民事司法保护
2016/12/9 9:18: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绿会12月8日北京讯】在今天召开的“海洋渔业捕捞限额管理专家研讨会”上,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渔船渔具管理处栗倩云处长作了《优化捕捞结构,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报告。在提问环节,中国绿发会代表发言并进行了提问:“您刚才讲到我国在渔业资源、捕捞方面的行政监管,我对两个问题很感兴趣:一是我们在打击非法捕捞、尤其是触犯渔业资源导致刑事犯罪的情况,请您介绍一下;二是对破坏渔业资源国家公共利益的损失,特别是在新《环保法》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下,请问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这方面怎么考虑?”

648457521737600516.jpg

栗倩云处长表示,关于对非法作业的打击,中国政府长期以来非常重视。相关打击制度,在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里面都有明确规定。比如说,渔船建造需要经过审批、捕捞作业也是,都是需要持证生产。三无船只、非法作业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捕捞网具,国家也有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处罚执法工作的力度。比如说:浙江省这两年开展了“一打三整治”的行动,清理拆解了一万多艘非法渔船。当然这种海上作业,渔船的作业范围很广,打击难度也是很大的。但是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态度非常坚决,今后会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156313228296262378.jpg

针对对于国家公共利益、渔业资源的损害问题,栗倩云表示,我国有《水污染防治法》等,对于污染和渔业资源的损失应该相应承担补偿责任,这方面国家有相关规定。实践中我们也有这种案例。比如说前几年发生的石油企业造成渔业水域的污染,对于渔民、渔业资源的补偿有前例。

绿会代表补充道,“我更关注对于公共环境利益的破坏,对公共渔业资源的破坏,而非私益诉讼。因为针对康菲漏油事件,我们中国绿发会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请问这方面主管部门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是怎样考虑的?”对此,栗倩云处长回答说:“这个关于对于公共资源的破坏,法律里面有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要处罚,这一点毫无疑议。”

文/Linda  审/卡秋  责编/千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