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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学习“共享经济”的体会
2018/1/3 21:59:00 本站胡德平

共享经济现在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政府的统筹规划下,在落实法治建设的工作中,人人可以享受资源的所有权和信息平台提供的便利,人人又可以自主选择其使用权,那么其财富的创造就是天量的,其社会的关系就是和谐的,只有这时各类市场主体才能真正享有平等的权利,无需继续再吃“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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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提到“共享经济”,虽然只提到一处,但并不妨碍“共享经济”成为十九大报告中一个突出的亮点,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据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表明:2016 年共享经济的交易额是 3.45 万亿元,2017 年交易额预计是 4.5万亿元,近几年其增长率平均为 40%。究竟什么是共享经济呢?据 2013 年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和2017 年国家发改委的介绍,都是强调所有者将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对分离,以使双方都赢得相应报酬的一种经济业态。这里关键的变化是,享有的使用权是可以普惠人人的使用权,是人人可以共享的使用权,非比职业经理人那样的单一使用权。最好理解的例子就是网约车、共享单车,这是使用权普惠的共享;北京朝阳区最近推出的锦都家园,则是共享产权住屋,这是所有权的共享。

原来认为共享经济起源于西方。其实,我国改革事业就是以农村的共享经济为起点的。即在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每个村民都有共享集体土地的权利,并据此获得一块承包地,承包地的经营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与承包地的所有权相对分离。承包地产出的农产品,添置的机器、建成的设施,所形成的产权归农户所有。这种共享经济形成的生产关系,短短几年引爆的生产力就让全国人民的绝大多数告别了不得温饱的年景。这种生产关系同时又使亿万农民在农业生产之外,有了其他多种经费的财产性收入,解放了众多劳动力,并出现了众多的农民企业家,也激活了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价值与活力。

中国的改革开放没有止步在农业共享经济的模式上,而是对国家资源,也就是把全民资源的使用权向全民开放,由此才形成了我国新型的基本经济制度,催生了市场经济,最终造就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奇迹。共享经济应是一切执政后的共产党最应关心,最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践的一个经济业态,它的核心就是人民经济。

共享经济距我党的最高纲领有多远,很难有人知道。近来有少数民营企业提出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共产主义离我们生活不远了。对此观点,我不能完全同意,但他们对新事物的敏感、钻研和实践,着实让人佩服。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握共享经济,首先就要汲取上世纪 50 年代末的那场“共产风”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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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风”造成了我国 3 年可怕的饥馑灾难,许多人竟因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毛泽东无疑应为当时的“共产风”负主要责任,但他又是最早开始反省的人,反省之深刻应为后人记取。可惜庐山会议以后,这种反省又被更强烈的反右风给吹走了。当时“一大二公”、 “政社不分”的人民公社,无偿征调、 “共产”生产队的劳力、财力、生产工具,以至口粮,在大炼钢铁时,甚至把农民家中的金属器皿,锅碗瓢盆都拿去“共产”炼钢去了。“共产”、 “共产”,到底是谁共谁的产?毛泽东明确指出:即使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将来有变化,“也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毛泽东文集第八卷》,第 222 页)那么怎么纠正“共产风”呢?毛泽东说:坚决向老百姓“退赔”,一定要“兑现”, “县、社宁可把家业统统赔进去,破产也要赔。因为我们剥夺了农民,这是马列主义完全不许可的。”(同上,第 227 页)这种反省的深度,说明了共产党的本质。那就是执政前,共产党要领导中国人民共地主、官僚资本的产;执政后,只能让人民的生活逐渐富裕起来,绝不能共老百姓的产,否则就会刮“共产风”,剥夺老百姓的财产。当时毛泽东看准了人民公社中最小的核算单位——生产队,生产队与群众的利益挂钩最直接,更便于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是非常有道理的,我国改革之初,“人民公社”解体,亿万农民确实共了一次公社三级所有制的产,但共享分用的仍然是土地公有的使用权。共产党的认识到位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开始了。那么何谓“产”呢?我认为,“产”则是各类生产资源和生产经营积累资产的存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管是农村、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党都是从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统分结合角度逐步推进的。这是我国在产权制度上最重要的改革实践。中央和国务院在 5 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1984 年我党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也说得明白无误: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的实践,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 实际上这一经典思想已经成为我党改革事业强大的动员令,但其中认识上的曲折也有。前几年,一次在谈论农村土地问题时,一位高校专业人士说的话让我惊讶,他说: “农民的土地就是集体的,集体的就是政府的,政府的就是党的。”没想到我国一位很受人尊敬的领导同志也曾做出过这样的批示:农民集体土地,实际上也是国家的。前几年,国家开展了新一轮农村土地的法律确权认定,不忘历史记忆的初心,这是多么必要呀!根据十九大报告的精神,我党对共享经济的理解是否还应更加解放思想,使认识完全到位,何况现在世界上又出现了新的信息网络平台,何愁攻坚克难的改革难关不被攻克。

那么政府应该做什么呢?我认为在共享经济中政府首先要严格把握住国家资源全面的情况和全部的数字资料。国家资源有领土资源、领海资源、领空资源,还有空天的电讯频道资源,一项也不能缺。其次,政府要推动支持建设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的信息数字平台。今天的信息数字技术有能力把各种实体资源、存量资产,经过数字化处理,复制为虚拟的共享资源让国人分用。

那么在我国的司法建设上,现在必须贯彻“依法立法”的理念。它的现实意义是,一切法律制定,必须遵循宪法,不得以政府部门的名义制定倾向于部门权力的法令、法规,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切实保护每位公民、每家企业的合法权益,使每件司法案件的处理,都应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彻底清除对民营企业原罪、歧视的思维。

我认为,共享经济现在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政府的统筹规划下,在落实法治建设的工作中,人人可以享受资源的所有权和信息平台提供的便利,人人又可以自主选择其使用权,那么其财富的创造就是天量的,其社会的关系就是和谐的,只有这时各类市场主体才能真正享有平等的权利,无需继续再吃“定心丸”。

作者系全国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转载自中国民商, ID : ce_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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