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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剑指“光污染”,光污染专门立法还有多远? | 绿会政研室观察
2022/7/31 23:57:00 上观新闻王海燕

编者按:“光污染”作为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正悄然威胁和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城市里的“不夜城”,让我们很难再欣赏到头顶上方的一片美丽星空。即便是在偏远地区,也因遭受“光污染”的蚕食,其原本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变得十分脆弱。


治理“光污染”,首先要依法依规。近年来,随着光污染侵权案件的增多,光污染问题愈发严重的同时,我国关于光污染的环境立法却一直处于空白。这也就引发了社会方面和行业领域内专业人士关于光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光污染立法”的迫切性的发声和呼吁。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的全国一级学会,对光污染问题进行了持续性的关注和推动。中国绿发会政研室曾连续三年提出关于“加快光污染防治立法”的两会建议,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明确光污染的法律定义,规定预防、控制、治理光污染的相关法律条款;尽快制定出台《光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光污染监管部门,加强光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光污染防治法》,并以此为上位法依据,制定系列光污染环境标准。2021年,该建议被全国人大代表班宇侠作为议案提交,并获得生态环境部回复,称议案对光污染防治工作具有积极参考价值。(超链接:光污染立法议案获生态环境部回复:具有积极参考价值 | 绿会“两会”建议工作动态


据悉,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已先行先试,在地方法规规章中对部分光污染防治做出了具体规定。2022年7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条例》修正案在整合已有“光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升级,强化源头管控,要求在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相关规划中明确分区域亮度管理措施。该《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对“光污染”立法的有益探索,为全国范围内的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出台,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按/Cherry 审/Tammy 编/angel



上海这部法剑指“光污染”:外滩、北外滩和

小陆家嘴之外,禁止激光直射居民家


一道刺眼的激光直射在居民楼窗户上,这样的“光污染”让不少人不胜其扰。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根据修改后的条例,除了外滩、北外滩和小陆家嘴地区,本市明确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景观照明。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这部剑指“光污染”的法规,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改革,更好地提升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补光灯“亮瞎眼”?不符要求应及时调整


近年来,与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相伴随的“光污染”问题逐渐显现。户外广告招牌、电子屏、灯光秀、景观照明、监控照明、工地照明等城市光源的过度照射,给居民生活、交通安全等带来负面影响,有时抬头已难看见浩瀚的星空。据了解,在上海观星条件最好区域之一的南汇嘴,其西北市区方向因受光污染影响,而难以进行观测。


不少专家建议,要尽快解决光污染没法管、没人管的困局。“光污染”治理正是此次《条例》修改的重点。阎锐表示,此次修法重在聚焦和破解人民群众身边的“光污染”环保难题,拓展治理覆盖面,同时强化完善污染治理相关机制举措。


记者注意到,此次《条例》修正案在整合现有“光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升级,强化源头管控,要求在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相关规划中明确分区域亮度管理措施。其次,强化绿色照明,要求住建、绿化市容等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相关规划和节能计划,完善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网络(系统),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照明的绿色低碳水平。


光污染给交通安全埋下巨大隐患,交通补光灯“亮瞎眼”问题多次上热搜,引发共鸣。此次修法强化技术要求,《条例》修正案规定,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以及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等设置的照明光源不符合照明限值等要求的,设置者应当及时调整,防止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车辆、船舶安全行驶;同时,在监控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推广应用微光、无光技术,防止监控补光对车辆驾驶员和行人造成眩光干扰。


向住宅窗户直接投射光?违者最高罚5万


不少居民生活受到“白夜”袭扰。有住户反映,部分商场的LED电子屏、工地照明设备等多领域夜间照明时间过长、亮度过高,存在光污染。执法人员在现场手持数字照度计检测仅5分钟后,便出现眼睛干涩、流泪不良反应。有记者在徐家汇、南京东路等商圈现场检测刺眼光源,光源峰值均超出了一定标准。


这次修法强化居住环境保护,明确在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设置照明光源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光照射向住宅居室窗户外表面的亮度、照度,还进一步对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予以明确禁止。


此前审议中有委员提出,景观照明直射住宅居室窗户,是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光污染扰民现象,应当最大限度予以限制,严格控制在黄浦江光影秀既有核心区的范围内。为此,《决定》明确,“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在外滩、北外滩和小陆家嘴地区因营造光影效果确需投射的,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合理控制光照投射时长、启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立法还明确了相应的罚则,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或者在外滩、北外滩和小陆家嘴地区投射不符合控制要求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不改正或者拆除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突发公卫事件,必要时为作业人员提供集中住宿


近年来,本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塑料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此次《条例》修正案增加智慧环保的规定,要求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融合赋能环境保护,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环境监管等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分析应用,提升环境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为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此次修法明确禁塑限塑规范,规定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或者限制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并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再生利用的替代产品。另外,此次修法为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对推进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再利用等提出了基础性要求。


疫情防控中也涉及一系列环境保护。此前审议中,有委员建议增加疫情期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意见,《决定》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收运、贮存、处置,以及医疗污水处理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必要时,为作业人员提供集中住宿等条件,实施闭环管理。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