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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商平台上售卖“电蚯蚓机”系生态破坏行为,商户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1/9/6 15:57:00 新京报

编者按:8月底,绿会法律部收到了珠海中院关于电蚯蚓公益诉讼的一审判决书。一审法院认定蚯蚓虽不属于保护动物以及“三有”动物,但是在土壤生态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利用电击猎捕工具灭绝式猎捕蚯蚓,不属于合理利用野生动物的范围。如果售卖并实际使用,应认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张娜 审/文鹰 编/angel



原标题:

电商平台大量售卖“地龙仪”,非法电蚯蚓何时休?


近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收到珠海中院关于电蚯蚓公益诉讼的三份判决书。


三个被告在电商平台售卖猎捕蚯蚓电子装置,购买者使用该工具对蚯蚓进行灭绝式猎捕,给生态环境,尤其是土壤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针对该案件,一审法院判决出售电击装置的商家赔礼道歉、赔偿近200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失以及负担绿发会公益诉讼支出费用。判决生效后,这将是司法首次确认通过生产售卖电子装置来从事电击蚯蚓的行为也属生态破坏。


该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绳欣辉告诉新京报记者,法院认为蚯蚓属于在土壤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野生动物,人类对其利用的手段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出售电击猎捕工具不属于可持续利用野生动物的合理手段,出售并实际使用,应认定已造成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损害,从而判令被告承担因破坏生态造成的损失、赔礼道歉以及支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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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供的地龙干货物图。广西玉林兴业县养殖户吴先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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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药材有限公司”官网上的产品介绍。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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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售卖各类地龙仪。网页截图


一吨地龙干价值30余万元


抛开作为“饵料”的这层身份,在养殖、加工、收购等多个精细化环节组成的产销链上,蚯蚓作为一种名贵中药材“地龙”,其独特的药用价值决定了它的市场蓝图。据天地云图中药产业大数据平台统计,目前在药用市场上,包含地龙这味中药材的上市中成药有40种,其药用市场需求从2010年的400吨上涨至2020年的675吨。


《神农本草经》记载,地龙具有清热定惊、通络平喘等功效。作为一种传统中药,在近期《中药材》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到,地龙提取物也具有抗菌消炎、促进创伤修复的功效。事实上,近几年,地龙对于推动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新药也不断问世。公开资料显示,以地龙为中成药组方成分的产品,其中需求排在前三的分别为苏黄止咳胶囊、脑心痛胶囊和乳块消片。


天地云图中药产业大数据平台首席分析师、中国中药协会种养殖专委会副秘书长贾海彬告诉记者,2020年虽然广州、广西等主产区的地龙货量减产,但捕捉方式均由传统的引诱法改为电击法,大大提高了捕捉效率,也刺激了农户的捕捉积极性。“总体来看,地龙全国产区是有增加的,据统计,2020年全国地龙产量860吨左右。”


贾海彬说,早在上世纪80年代,蚯蚓已实现人工养殖,但人工繁殖技术尚不成熟,主要是野生捕捉幼体育肥。食品和鱼饵渠道的养殖品,无法保障含量和性状合格,故在药用渠道上主要靠野生来源支撑,野生来源和人工养殖占比约7:3左右。此外,收购地龙的企业主要是市场专营商和产地经营大户,一般都注册有产地合作社或养殖实体。


利益的驱使,让更多农户和厂商卷进了地龙产销市场。大多数养殖户是因为有固定的厂家来承包,规避了卖不出去留着存货的风险。


广西玉林兴业县养殖户吴先生介绍,自己亲戚家承包了近20亩田来养殖蚯蚓,3到4个月为一个捕捉周期,一个周期从上到下为一个批次。因当季地质土壤的关系,每批次捕起来的蚯蚓个头大小也有差别。量产最高时,一亩田下来,可以收获50多斤的干货。“我们是用仪器电的,插在田里,通上电,震几下,它们就跑出来了。我们现在干货是165元一斤。”吴先生说。


一家山东菏泽的蚯蚓加工商告诉记者,因为是成吨批量向制药厂供货,他们只收野生蚯蚓,不收人工养殖的。该加工商透露,9月1日,他们给一家制药厂发了一吨地龙干,都是大山(野生)货,价值三十多万元。9月2日,记者从该加工商微信朋友圈发的视频中看到,一对老夫妇使用猎捕蚯蚓电子装置在路边进行“电蚯蚓”,视频解说道:下半年的蚯蚓旺季已经开始,有资源人人都能做,一天能挣三四百。


从几十元到上千元的电捕神器“地龙仪”


“电蚯蚓”指的是不特定的用户使用专门用于猎捕蚯蚓的电子诱捕装置猎捕蚯蚓的行为。“地龙仪”的出现,成了引诱蚯蚓的克星,捕捉蚯蚓的人们开始逐渐抛弃用药物或食物诱捕的传统捕法,人手一台“地龙仪”成了标配。


2020年2月绿发会同多家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团队联合发起了“电商无野行动”,该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通过对各大电商平台销售的国家重点或明令禁止交易的野生动植物相关商品进行举报、沟通,督促电商平台采取下架相关商品。去年6月,绿发会接到志愿者举报,各大电商平台均在销售电蚯蚓的机器。


日前,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检索发现,售卖“地龙仪”的店铺众多,且种类繁杂,有只带电容不带电瓶的,有锂电池一体机续航6小时的,还有双核特大电容外加500安锂电瓶的,价格从35元起到1680元不等。从商家店铺的发货地址来看,“地龙仪”货源的出售主要集中在广东、广西和浙江三个省份。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地龙仪”是以电压脉冲输出为主,多数以逆变器升压对电容进行充电,电容蓄电后产生高电压。用插在地里的地针,释放电压,通过刺激潮湿土壤中蚯蚓的表皮,来压制蚯蚓呼吸,迫使蚯蚓蠕动,从而钻出地面。


此外,不少“中药材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经营”等产销型企业在网站上提供高价回收地龙干和售卖地龙仪的服务。在一家“中药材有限公司”的官网上,记者看到,产品展示区不仅附有不同类型“蚯蚓机”“地龙仪”的相关资料,还有“浅的话,地针平着斜插插完以增大放电面积。两针平行距离1.5米。正极尽量不要直接插到蚯蚓身边以免电软不出。有时蚯蚓不在表层,可以试一下地针后半段绝缘一下(涂漆或套塑料)。”等蚯蚓机地针摆放使用方法的说明。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各大电商平台和企业官方网站外,互联网社交平台也同样集聚和潜伏着收购地龙干,买卖地龙仪的信息交往。在“地龙仪吧”和“收购野生蚯蚓地龙交流群”中,收购方和供给方的网友们,一边谈论货源、货存量和价格,一边在咨询使用哪种地龙仪更好。


广东清远的一名电蚯蚓农户说,自己在某电商平台买了两台地龙仪,但都不好用。“一开机,小货(地龙)几百条出来,大货一条没有。”农户称,清远的野生蚯蚓都很大,自己家附近电捕的人不是很多,前段时间买了一台473元的一体机,没电出大蚯蚓就给退了,最近用的是一台带十二个电容的地龙仪。


“地龙仪”损害环境还电死过人


“电蚯蚓”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不管蚯蚓大小,都会被灭绝式猎杀。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认为,蚯蚓是常见的一些生活在土壤中的软体动物,它们生活在土壤中,并以土壤中的有机物为食,是土壤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蚯蚓的存在可以加速分解地面和土壤中的有机物,增加土壤肥力和通透性,有利于农作物和其他植物更好地生长。因此,蚯蚓常常被作为指示物种,用于评估土地生态系统健康状况。


孙全辉说,蚯蚓虽然普通,没有被列入国家或地方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使用电击方式捕猎蚯蚓依然违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生产和猎捕蚯蚓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角度看,物种不论大小和是否濒危,它们都在生态系统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野生动物保护法目前正在修订,有关部门应更加关注蚯蚓等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不能忽视它们在维护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其实蚯蚓的作用远不止于土壤生态。蚯蚓也可以用于有机性固体废物处理,例如2000年澳大利亚悉尼奥运会期间,官方就利用4000条蚯蚓处理奥运村生活垃圾。针对有机物分解,蚯蚓也是监测土壤和水体环境污染状况的良好指示生物。


通过电子引诱装备实施“电蚯蚓”行为导致损害生态环境的后果显而易见,而如今市场上的蚯蚓捕捉仪器也大多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此前相关媒体报道称,江苏沛县一男子通过电商平台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蚯蚓捕捉机。为检验捕捉机的效果,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误碰到用于导电的钢针,当场触电身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电器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含涉案蚯蚓捕捉机的生产和销售。被告电器公司利用逆变器的工作原理进行简易组装后制成的蚯蚓捕捉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缺陷,判决被告电器公司共赔偿57万余元。


在某二手收购交易平台上,记者注意到,200元组装成本价的地龙仪,私聊将秒出货。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不少用户还分享并上传了自己组装和使用地龙仪的方法。


针对“电蚯蚓”行为,多地已制定了地方法规


“电蚯蚓”行为违法吗?对于打击这种行为,目前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在绿发会提起的“电蚯蚓”诉讼案中,中国绿发会法律顾问王律师认为,目前,虽然还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对“电蚯蚓”进行规范,但有地方政府已经制定了地方法规。“这次诉讼案件,是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3月31日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为依据的,‘电蚯蚓’属于违法行为。”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20修订)第二十二条提到,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气枪、地枪、排铳、粘网、地弓、吊杠、钢丝套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其中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按照本条例规定管理。


2018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海口市湿地保护若干规定》,《规定》明确,禁止在湿地内从事炸鱼、毒鱼、电鱼、电蚯蚓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其中在湿地内电蚯蚓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没收捕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也是全国率先规定禁止在湿地内电蚯蚓的法规。


2020年6月1日,北京市实施新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新《条例》扩大了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并强化了禁食制度,将禁食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拓展到了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和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此外,去年年底,四川省政协也将《应重视和禁止滥捕蚯蚓现象》的建议报送全国政协。


“使用者并不能全面认识到其行为对土壤生态造成的危害。”王律师说,要杜绝使用电子引诱设备电击蚯蚓,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各平台线上商品的审查力度,对于制造电蚯蚓机的企业进行审查,对生产者进行环保教育。


来源:新京报

原文链接:https://m.bjnews.com.cn/detail/163065876214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