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收支信息
  • 收入总额:27103400.95元
  • 支出总额:23122739.73元
  • 爱心人次:2240次
绿会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增加公益诉讼内容
2019/7/17 19:40: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2019年6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会”)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增加公益诉讼内容。


微信图片_20190717191029.png

(来源/农业农村部)


民以食为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党和国家领导人每年都作出重要指示。然而,这样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在目前农业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五十七条(投诉举报)(原法第三十八条修改)内容为: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有关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核实、处理、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绿会认为,关于投诉的规定,恐不足以从根本上大力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法律处罚力度偏弱,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违法犯罪行为难以得到应有的惩戒。


因此,绿会已致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反馈意见,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增加公益诉讼制度。


中国绿发会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应该让人民群众参与,应该让社会组织和所有利益相关方一起来监督。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有关工作向2015新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学习,将公益诉讼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允许社会组织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对违法者提起公益诉讼。以此来推动建立多元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征求意见稿】全文参见: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906/t20190618_6317940.htm


文/Linda 核/花花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