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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会建言《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应将生态文明与习近平思想列入总则 | 十建议
2019/7/2 20:50: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对《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化产业与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息息相关。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出十条建议,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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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


文化和旅游部:


感谢贵部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的努力。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文简称“我会”)长期以来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针对《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中,应该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作为本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因为2018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已经载入了我国最高法《宪法》,因此《文化产业促进法》应该在总则中明确将此作为立法目的。


2、第十一条 [内容合法] 中,应该加入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有关内容。


3、“第十三条 [鼓励创作]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创作以下优秀作品:”中应该加入:“(一)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秀成果的”。


4、第十七条“ [基金支持]国家发挥现有专门基金的作用,资助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创作活动。”中建议加入:资助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创作。


5、第十九条 [培育基础]中,应该将“生态文明教育”放到“审美教育”前面。因为生态文明已经写入了宪法,它是一种崭新的文明,是比审美教育更为重要的培育基础内容。没有生态文明思想的方向作为引导,审美教育会缺乏方向引领。


6、第二十九条 [社会责任] 中,应该把“生态文明”写入:“文化企业应当坚持生态文明的导向,坚守……”


7. 第四十二条 [诚信经营] 中建议加入“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以及“不得鼓吹消费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一个反例是,2017年热播的《我的前半生》电视剧中植入的商业广告中,公开鼓吹食用全球珍稀濒危物种蓝鳍金枪鱼,尤其是被列为“极危”的南方蓝鳍金枪鱼,引发了舆论了重大谴责。该物种不是我国海域内物种,我国法律条文没有涉及。因此,《文化产业促进法》中不能仅以“不违法”为底线,要考虑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享用的人类代际公平问题。因此,建议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文化产业促进法》的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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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蓝鳍金枪鱼是比大熊猫还珍稀的海洋鱼类,由于人类食用导致的过度捕捞,已经在灭绝边缘。2017年夏季,网友注意到热映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第15集4分12秒有这样的场景:老卓专门端上来一盘生鱼片,说:这个鱼这时候吃是最好的了,这是最好的蓝鳍金枪鱼,马不停蹄的给空运过来。还有“入口即化”“来,一定要尝尝这个鱼”等台词!


8、第四十三条建议加入:“并对文化影视作品进行生态文明影响评估或审查”。


9、第四十七条 [学校培养] 一条中,应该把“生态文明教育”放入课程体系,作为文化产业等有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


10、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责任追究]中,应加入一条:

(*)生产、提供含有鼓励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消费、破坏生态环境的;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关于《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逐条详细修改建议



文/Linda 核/花花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