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收支信息
  • 收入总额:27103400.95元
  • 支出总额:23122739.73元
  • 爱心人次:2240次
白羽:通过控烟环境公益诉讼,加强社会控烟的观念 | 绿会讨论会之专家观点
2019/6/18 18:58: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5月31日是第32个世界无烟日,绿会就提起的全国首例室内环境公益诉讼案召开专家讨论会,并邀请法律、控烟、疾控、未成年保护等方面专家就该案件如何量化吸烟对环境公共利益、公众健康造成损害,该案件中对环境造成损害的修复方式,及如何推动有关控烟立法等问题等方面进行讨论。该案是全国首例室内公共场所环境公益诉讼案,同时也是第一次共同提出环保与控烟公益诉求的案件。 


C:\Desktop\新建文件夹\微信图片_20190618203628.png


参加本次讨论的北京儿童关爱基金会理事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白羽律师提出以下看法:


听说控烟环境公益诉讼受理,我就特别高兴,这个时机、节点特别的好。现在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正在修订,这是一部全国层面的立法,该案的受理对立法修订的推动是一个特别好的契机,当然立法也需要通过多方面来推动,公益诉讼是一方面,还有人大政协委员,以及媒体等各个方面共同推动,尤其立法的整个过程特别需要媒体及社会各方的努力推动。


该案件能够很顺利的立案是我特别高兴的一方面,看过起诉状以后我认为该案件具有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刚才莫于川老师也提到,案件的部分诉讼请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但我觉得实际上该案件的意义、整个公益诉讼的意义,关于赔偿对于最后的结果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公益诉讼主要在于给当事者(即被告)压力,把整个社会控烟的观念进一步的加强。


通过该案件让我想起了我们单位大概18年前做的一个有关烟草的公益诉讼,我在这儿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大家也可以对比一下。我从这两个案子的比较来说,我觉得一个是咱们国家的立法加强了很多,另外一个,整个社会的关注度和整个社会的观念也已经非常进步了,当然还有不足,我记得2001年的时候,这个案子我并没有实际的参与,我记的不是很清楚,我刚到我们单位,我一直听他们说烟草诉讼的案子。当时我们佟主任和张雪梅律师代理的这个案子,告的是烟草专卖局,现在肯定好多人已经忘了这个案子,但是当时的反响也是非常强烈的。


这个案子给我的印象极其深刻,是因为我认为当时案件的压力挺大的,这个案件在北京,具体那个法院审理,记不清楚了,被告是烟草专卖局,诉求就是要求其在烟盒上写上“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因为在当时的年代,烟盒上没有写“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现在看来,与今天的案件比较,这个诉讼请求实在太微不足道了。当时这个案件在当时整个社会的反响是骂的多,赞美的少。因为在那个年代我国吸烟的人多,还包括吸烟人的家属都觉得我们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甚至有的人说这个律师是想出名想疯了吧,以这种方式来达到出名的目的。


此外还有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我们原来一个老领导,60多岁了,跟他说我们正在办这样一个案子,我们老领导就特别担心的说你们做这个案子行不行?这是对抗政府,有没有什么危险?他说还是要小心点。他是从文革过来的人,给人感觉真是被吓破了胆,千万不要跟政府对抗。这些都源于他弟弟在16岁的时候上厕所把报纸当厕纸用,没想到上面有一张领导人的相,因此险些被拉出去枪毙,而且全家因为这个事件受到了很大的牵连,所以他对这个案子特别的忧心忡忡。


后来事实验证,这个案件确实困难重重,经历了很多的挫折,一审没有立案。二审也还是没有立案,因为当时的法律依据特别少,只有当时《未成年保护法》中的一句模糊的条款,并且我们当时所能获得的知识也特别少。像今天这个案子大家还可以来探讨一下,当时我觉得我们是孤军作战,甚至没有人理解。


所以从这两个案子的比较来讲,我们国家的法治确实是进步了,更多的考虑到人类的健康权、生命权,也越来越精细化了。此外,这么多人关注这个案子,这跟在坐的各个机构这么多年以来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另外从立法上讲,该案件对现在《未成年保护法》的修订是特别好的契机,我衷心地希望各个方面、各个机构要共同努力,把这个立法给推动一下,立法还是根本目标。就像我说的当时我们的案子找不到法律依据,所以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胜诉可能。

 

文/子舒 审/绿宣 编/Angel


【推 荐 阅 读】

中国控烟协会领导谈“首例室内控烟”案:影视作品吸烟镜头易误导青少年 | 绿会环境公益诉讼

莫于川:通过控烟环境公益诉讼,促进立法建设 | 全国首例室内环境公益诉讼案专家讨论会

曹明德:以个案为突破口来推动室内禁烟,建筑物内禁烟

全国首例室内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讨论会:绿会秘书长谈“控烟”必要性

世界无烟日:全国首例室内“控烟”环境公益案件专家讨论会召开 | 绿会主办

“2018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发布暨研讨会在京举办,绿会副秘书长受邀参加并做点评

绿会秘书长周晋峰、法律部副主任张娜获聘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