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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占生态位,有外来物种入侵风险,不能放”? | 马来穿山甲命运讨论3
2019/6/14 20:37: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 “放生就是放死,有违科学伦理”?大谬!|马来穿山甲命运讨论2

◆ 马来穿山甲命运讨论1:“遣返困难,无法放归大自然”,就必须困死笼中吗?

 

观点三:“挤占生态位,有外来物种入侵风险,不能放”


通常所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共涉及三个层次,即遗传基因多样性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以及生物栖息地的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


在探讨每年大量被罚没的活体马来穿山甲是否可以野放时,挡在不少生态保护学者面前的一个非常坚硬的担忧,即是担心野放后,会对本土物种造成威胁,有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


“如果能确定中国不是马来穿山甲原产地,那么将马来穿山甲野放至大自然,则很可能产生两个后果,一是挤占原产于中国的中华穿山甲生态位,二是也可能与中华穿山甲产生杂交现象,使原生土著物种的基因纯粹性受到破坏,丧失本地物种的特有基因,这是不可逆的”,不止一位从事分类学和保护的动植物专家均表示了以上忧虑。


从现有资料的查阅来看,原产于我国的中华穿山甲(Manis pentadactyla),主要栖息于丘陵、山麓、平原的树林潮湿地带,分布于长江以南各省,比如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海南和台湾等地,在中国共有三个亚种。而马来穿山甲(Manis javanica)从栖息地分布来看,主要分布于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地。前者主要位于亚热带地区,而后者主要处于热带地区,在生态位的主体分布上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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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为了追求自由而自伤 | 绿会广州穿山甲救护康复野化中心


考虑到哺乳动物的迁移性、以及以往国内野生陆生脊椎动物本底调查的不尽完善等原因,马来穿山甲与中华穿山甲理论上应该存在生态位交集区域,尤其是在我国南方的云南、广西等地。但是否就此存在生态位的挤占与竞争呢?在目前情形下,笔者认为应该不存在这种近忧。因为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华穿山甲在国内南方数省的数量已急剧下降,其野生种群数量在国内已呈商业性灭绝、功能性灭绝。换言之,此前适宜中华穿山甲生存的中国南方大片森林,它们已经非常少见,野外种群恢复极其艰难。


2000年12月至2001年3月,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穿山甲的专家吴诗宝老师利用洞口记数法,对广东大雾岭自然保护区内的中华穿山甲亚种种群密度和种群数量进行调查。其调查结果显示,当时广东境内的中华穿山甲华南亚种资源储量约为1—2万只,而平均摊分至各适宜栖息地,其种群密度和数量相当稀少。


但马来穿山甲毕竟是一种可迁徒性哺乳动物,从中国绿发会在广东近期开展的马来穿山甲救护与野化训练的实践经验来看,原先不食用本地蚂蚁的马来穿山甲,近期也开始食用本地蚂蚁了。也就是说,其食物和栖息地环境,是可以随着环境变化而重新适应的。只是由于野外穿山甲数量太少,所以短期内即使马来穿山甲野放,也不至于产生生态位挤占现象,或改变本土物种的种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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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除此外,马来穿山甲野放将对本地物种产生的最大风险是什么呢?一位野生动物专家直言不讳:“是基因多样性丧失的风险”,即有可能产生马来穿山甲与中华穿山甲的基因混交。基于目前全球也尚未开展穿山甲基因混交方面相关研究(不同亚种间会否产生繁殖行为),笔者想提供一个外来物种入侵方面的现实解决案例,供各位对马来穿山甲野放忧心不已的专家们作参考:或许外来物种进来,未必就一定是洪水猛兽。


以在国内老百姓耳熟能详的罗非鱼为例。该物种原本产自东非的坦噶尼喀湖。上世纪70年代开始被引入中国,作为一种经济鱼类进行养殖。罗非鱼是一种杂食性鱼类,其生存能力超强,即使是在非常狭小的水体、以及比较脏的水体内,它都能生存,而且繁殖能力惊人,在一岁性成熟后,每月都可以产仔,且数量众多。这种物种特性,决定了罗非鱼在散逸进入中国水域后,很快就成为了一种超强外来物种。


“罗非鱼是非常典型的外来物种,它逸生到野生环境后,不仅对原生活于中低层水位的野生土著鱼进行了生态位的排挤,而且由于数量众多,对上层土著鱼类也一样排挤,目前国内对原生水生态影响最大的,是珠江水域”,相关鱼类专家称,但国内乃至全球不同人群对罗非鱼作为入侵物种的态度却明显不同,总体上并未大规模去人为防范治理,而是更多将其当作了一种经济鱼类。经多年发展,罗非鱼养殖已成为一大经济产业,有人甚至称其为人类未来蛋白质摄取的主要来源。


2018年的中国渔业资源统计年鉴显示,罗非鱼经过数十年人工繁育,已成为国内仅次于四大家鱼的淡水养殖鱼类。2017年,国内除西藏等少数省份外,我国北京、天津、辽宁、山西、新疆等26个省份均有罗非鱼养殖,年总产量达到15.8万吨,经济价值近20个亿。


而关于基因,目前在我国主产的奥尼罗非、莫桑比克罗非、奥利亚罗非、福寿鱼等5-6种罗非鱼,也均为杂交鱼类。


类似外来物种还有小龙虾、马铃薯等。它们与保护学者们忧心不已的马来穿山甲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在入侵后得到了驯化繁殖,后者没有。因此不难得出,如果是在对被罚没马来穿山甲的健康状况、适宜栖息地生境、物种等进行严谨评估的基础上,现阶段野放马来穿山甲并非不可行。从科研角度讲,补上以上两个基础性功课,并非太难,从而也避免了相关野保学者所认为的“一旦中华穿山甲与马来穿山甲产生后代,将对本土穿山甲带来灾难性后果”,即土著物种基因多样性丧失的风险。


关于外来物种入侵,事实上还有一个大的客观趋势不容忽视:即自1492年哥伦布开启大航海时代以来,世界物种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不仅包括农作物在内的植物交流、也包括水生或陆生脊椎动物、微生物等。今年5月底,IPBES发布的首个政府间地球评估报告也显示:自1970年以来,全球21个国家入侵的外来物种数量增加了70%,且都有明确记录。 


一边是各大陆物种间交流地日益密切,一边是生物多样性的加剧丧失,这两个过程几乎是同时伴随着人类活动强度的加大在同步发生中。而人类对于这两种趋势所采取的干预防范与有效治理,整体上均显得薄弱而微乎其微。在国内,有报道粗略统计:在我国500多种入侵物种(含动植物)中,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到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1.36%,然而对其防治与干预,除少数地区对外来入侵植物有所干预外,水域生态、陆生野生脊椎动物领域则几乎没有开展相关治理。


文/gone 审/Sophia 责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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