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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狗年到猪年,绿会申请一点穿山甲粪便皮屑掉落鳞甲用于科研咋就这么难?湖南林业部门提出五项要求
2019/2/26 17:38: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早在1月底,绿会就在与国家林草局及南方9省的穿山甲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作为中国科协一级学会,为保护穿山甲、尤其是改变穿山甲在国内被救护后死亡率居高不下的情形,绿会打算开展穿山甲基因组测序等相关科研活动。这一动议当时也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支持,表示按程序办理。


此后,绿会相继向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四省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取样申请,申请穿山甲相关研究所需要的穿山甲鳞片、皮肤表皮组织及粪便等。


近日,绿会收到湖南林业局的相关回复。回函中,湖南林业局要求绿会再次提供开展穿山甲科研保护活动和研究机构背景材料(上次申请函中已附绿会这方面)、以及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组织方式等在内的研究方案、(研究)经费保障等五项要求。


其实早在2018年6月份,绿会就对湖南林业局接收救护的19只穿山甲申请全基因组测序工作,并且建议尽快召开穿山甲野放研讨会,湖南林业回复让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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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湖南省林业厅(当时名称)对绿会提议召开穿山甲野放研讨会的复函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绿会作为全国性一级学会,专业从事濒危动物的保护工作,相较于穿山甲如此濒危、亟需保护的境况,林业部门在开展保护方面为何如此推脱刁难?就说从狗年到猪年,审批不了一点穿山甲活体粪便或脱落的皮肤鳞甲?


要知道国家《野保法》是多次明确鼓励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开展科研活动的。也就是说,开展科研活动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相反在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方面,湖南林业部门是否也是这样尽职尽责,要求养殖企业提供以上所需材料?


据志愿者告知,湖南林业曾批准在益阳桃江县开展穿山甲驯养繁殖后又取消,然而在湖南林业官网信息公开中,公众完全无法得知其审批的相关材料与原因。


此外,湖南省林业还表示在穿山甲科学研究方面已开展了伤病救护、饲养、疾病防治等方面研究,并正在与国内其他科研机构开展穿山甲DNA分子标记测序方面研究。开展研究是好事情,湖南林业部门完全可以将相关研究情况公开,并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何必给人以“吾已怀璧,勿须染指”之嫌呢?现绿会全文刊出湖南林业部门的相关回复:


湖南省林业厅(当时名称)对绿会申请提取穿山甲鳞片皮肤组织等进行科研的复函


文/gone 审/Sophia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