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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走出去”之30问:中国民间组织如何参与到全球治理中去?
2018/7/20 21:12: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本文约9918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2017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民间组织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应该在开展人文交流、促进民心相通,开展标准对接、参与全球治理,开展绿色合作、建设文明之路,开展民生合作、共识引领行动等方面重点发力。2018年5月,大大更是提出: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

关于社会组织(下面都简称NGO)走出去,政策文件很多。2015年发布的《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9月商务部发布的《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这些政策均强调并支持民间组织在教育医疗、减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作用。

为什么国家层面要主张NGO走出去?这方面的研究和文章已经不少。现在是“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2018年3月提出的),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比如,走出去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需要(尤其是2018年5月大大提出了“深度参与全球治理”这个提法不一样了哦);是完善国家对外援助体制、提高援助效果的需要;是协助海外中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但是“走出去”这个词儿,越是听得多有时候越是糊涂。作为一个非理论研究的民间人士,我这里分享一些浅薄的疑惑和思考,请各位领导、专家、读者们不吝指教。

【思考题】NGOs“走出去”之30问

1. 社会组织“走出去”怎样翻译?

NGO International Outreach? NGO Go-out (原谅我不厚道的LOL~~)? NGO Diplomacy? ……

2. “走出去”是NGO的梦想?是内在义务?是NGO的必尽社会责任?

或者说:一个中国本土NGO,是否有走出去的义务?是非做不可的义务,还是仅仅倡导?

3. “NGO走出去”的主体问题:

是针对所有NGO?还是仅仅有实力的NGO?或是针对哪些有政府背景的G-NGO?(这里借用了前不久听联合国原副秘书长吴洪波先生在北大讲过的一个概念)全国性还是地方性的NGO?

4. NGO走出去,国家的角色问题

政府部门应该予以支持吗?除了精神上的“去吧去吧”吆喝,还应该怎样支持?

5. 不让NGO走出去:责任问题

谁来帮?谁来扶一把?如果不但不帮不扶,反而拌你一脚咋办?如果阻止社会组织走出去,该部门是否有责任?责任怎么界定?可有文件/法规在这方面进行说明?

6. 走出去:NGO自身态度问题

——我们观察到一个现象。经常各种国际会议上,你会看到有不少同胞们的面孔,但是有时候有些人是在打瞌睡。咖啡时间break,本来是最好的social时间,但是一些同胞参会代表并不积极;实际上这种小的breaks具有重大价值。……同样一个会议,有的人特别认真;有的人则打酱油。我们经过这两年的实践发现,如果认真对待每一次国际会议和活动,往往会有非常好、甚至意想不到的收获。这是态度问题。

所以,笔者认为,走出去的NGO一定要反思自己的态度,事先明确参会目标、充分准备,争取效果最大化。事中团队合作,让一人参会有N人参会的效果。事后还需要总结、盘点,指出不足,争取下次提高和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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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歇尔.M.贝兹尔著的《NGO外交: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环境谈判中的影响力》,由绿会志愿者张一罾翻译,绿会秘书长周晋峰博士作序。

7. 走出去的效果,如何衡量?

衡量一个NGO“走出去”成效,包括哪些指标?信笔由缰地列举几条—— 参与一个活动/会议,你的 交往人数、新拓展的朋友圈、发出去的名片数量、收到的名片数量、后续产生互动的国际朋友人数/项目、发言的效果(有keynote当然务必好好把握,没有keynote是不是可以通过discussion来刷存在感呢)、宣传效果(包括自媒体)、长久的产出、有多少国际友人/组织因为你的此次参会而了解到你们单位和你们国际做的有关工作、后续该领域的国际进程是否有参与进去、有没有因为这个会议或者活动促使该NGO获得membership 或者进一步某国际组织的steering committee、因为你的参与带来了多少人对中国形象或成绩的认可……这些是否都应该纳入考核指标?

——以开国际会议为例,坐在会场打瞌睡?聚餐的时候找一个无人桌,闷头吃饭?人家问三句,最多回答一句?……一言蔽之:衡量“走出去”效果好坏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如果走出去的GNGO拿的是国家拨款或者项目经费,他如何证明对得起这笔经费(包括差旅费)?他带给自己所在NGO、以及对于自己祖国的价值&贡献是什么?如果这个代表每次花个几万块钱去走一遭,却无甚效果,那么,这个资源为什么要配置给这个GNGO?这个经费用于草根NGO走出去能力的培训是否效用更好?要知道,2万元,对于比如是西部地区一家草根NGO来说,一年可以做很多很多非常造福当地人民的事情。我曾经跟来自一家这样的NGO谈过,他们那里每年政府植树造林花掉很多钱,大笔大笔的钱花掉,但是因为气候问题树木活不下来,栽了死,死了来年继续载。很可惜。而像许多民间组织,一分钱恨不得掰开变成五分钱用。资源分配的不均等,投入资金/产出的不可观,挺可惜的。

8. 社会组织走出去,与企业走出去的根本区别?

——如果说企业图利润、战略市场布局开拓,(利益或战略动机),那么社会组织为什么要走出去——能够激励它们的根本motivation是什么?

9. 社会组织走出去,为什么是“走”?飞出去可不可以?爬出去?跳出去呢?

(“走”是实词还是虚指?词性?)

10. 社会组织的“走出去”,是一个中国概念,还是国际通行概念?

国外(比如欧美发达国家)有没有“走出去”的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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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ITPGRFA)非洲卢旺达召开的该公约第七届理事会上正式通过中国绿发会为观察员。

11. 社会组织的“走出去”,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从我们“走出去”的实践尝试来看,感觉最大的obstacle还不是经费问题(当然经费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是,我们感觉到,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内涵、解放思想,是很重要的。首先是同意;然后是支持社会组织的走出去。

12. “走出去”与“开展境外活动”是否同义表述?

13. “出”对“入”——那么出入之间的门槛是什么?中国的国境线?

14. 中国社会组织,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情况下,是否也能通过“引进来”地“走出去”?

——【例】某地方组织,就3个人,他们成功地推动了一个国际组织把总部(或branch)拉到了中国。这种情况下,该组织算不算“走出去”地在开展工作?

15. “社会组织走出去”与“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二者可有联系?

2016年5月民政部曾经出台一个文件《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民发〔2016〕80 号),以解决“但当前我国不少社会组织还存在新闻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不主动、舆论引导不到位等问题,与公众期望值差距较大,给社会组织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主要是针对的国内吧,我感觉),并没有提到对外与“一带一路”等国际需求。我们在“走出去”的实践探索中发现,其实走出去的社会组织亟需有“新闻发言人”的意识和能力应对。我举个例子。

——【例】2018年6月,中非野保合作论坛。本来我们准备了PPT,结果到现场发现不得不改变策略:因为到了现场面对N多的西方媒体。还有很多当时就是现场就在直播的,一个个的问题很尖锐,如果没有在国内的充分的工作实践基础、对中央有关政策精神和执政趋势的了解,其实那些问题非常不好应对。最后几乎变成了以一人之力、舌战西方群媒,维护的是国家的尊严和立场、传达的是中国之正面积极的信息。也幸亏那次我会出席的是秘书长,若换一个经验稍不足的人,那种场合未必能拿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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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非野生动植物保护论坛”于南非时间6月7日正式拉开帷幕,该论坛在南非约翰内斯堡金山大学举办。此次论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非大使馆支持,环球广域传媒集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和南非金山大学联合主办,中南屋承办,守望自然野生动物保护发展研究中心、国际人道对待动物协会、粤港澳商会协办。

我常常听说西方媒体喜欢刻意抹黑中国。但是那一次之后,我开始怀疑:那个被西媒盯住的中国有关代表,他的应对/回应方式足够正确吗?毕竟,如果在西方媒体面前应对失误,加上他们的有色眼镜一过滤,那么接下来的后果可能多少带点灾难性的味道。

这个事情让我不得不反思:对于走出去的NGO,建议我国有关部门可以考虑主动提供支持,为他们提供新闻发言人培训与能力提升的机会。我非常荣幸的参加过民政部、中国传媒大学一起办的一届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受益匪浅,那个培训反响也相当之好。2017年,我们单位又去了代表参加;后来不知道为什么2018年就没有了。2018出现了相关培训班,变成了收费的。当然,收费也是市场规则,但社会组织本来就穷,能够出得起培训费的NGO恐怕不多。这样一来,能力建设也就弱了许多。国家呼吁社会组织走出去,我觉得是不是应该主动提供这方面的支持(比如,外交部能否与民政部一起合作来提供这个培训?把那些经常"走出去"上面做得好的NGOs提供定向能力建设),并且与社会组织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一言以蔽之:如果说民发〔2016〕80 号文件是“内向”的,那么笔者建议,在需要“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今天,我们的政府部门政策上,可以考虑开展针对NGO走出去的新闻发言人培训。

16. “社会组织走出去”的长效机制问题:经费如何保障?

——【例】假设我是一家NGO,我吃了这顿没下顿,下个月的员工工资发放有问题,我不能拿境外的钱,国内募捐也困难,我一张机票都买不起,……那么,所谓“走出去”or not,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走出去?

换而言之:有什么激励机制,能让给一个NGO在经费人手都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想要克服重重困难、仍然想走出去,去服务"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17. 走出去的NGO,如何影响国际谈判?

——NGO走出去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新的全球化议题如环境、公共卫生等更加得到国际合作层面的重视,全球化网络扩散加大了国际范围内资源流动性,使各国间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联系日益加深,全球治理和政府间谈判的复杂性越来越深,参与谈判的政府数量和NGO数量也越来越多。例如,斯德哥尔摩大会(1972年)参加谈判的政府为132个,NGO为250个,而到了约翰内斯堡峰会(2002年),参加谈判的政府数量增加到191个,NGO增加到3200个。我国目前有70多万个NGO组织,涉及扶贫、卫生、教育、环保以及气候变化等多个领域。与国际顶尖的NGO相比,中国NGO群体自我定位更偏重于草根工作,同时也在法制环境、资金、经验、人力资源等方面面临挑战,NGO走出去任重而道远。据了解,中国涉外NGO占比不超过1%,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而且涉外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也有待加强。

为了配合我国在全球治理方面的国家战略,笔者认为,我国的NGOs应该更多的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公约的游戏规则制定,在一些前瞻性的议题上,尤其如此。(社会组织具有天然的敏锐性、灵活性,可以在这些方面提供补充和促进作用)。应该采取proactive的姿态,早期介入,而非过了三五年等他们把规则制定好、给大家排好座,然后我们再跳出来说“no! It's unfair!"“We strongly disagree!”

18. 怎样让更多NGO走出去,频繁出现在国际会议与活动中?

——【例】以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日内瓦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69届常务理事会为例,全球一共83个NGOs参会,其中只有2个来自中国(中国绿发会、中国野保协会,都是全国性的,缺少地方性的)。与此同时,西方多少NGO参会呢?数据:来自美国的占34.42%;来自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德国几个国家NGOs加起来22.27%。中国参会NGO只占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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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S第69届常务委员会参会NGO一览:83个非政府组织来源地区的占比。其中,来自美国的占34.42%;来自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德国的加起来22.27%。来自中国的是2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占比2.3%。

19. 走出去的NGO,在关乎国家利益的大会上,怎样配合GOV在国际场合发声?

——举例1:以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日内瓦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69届常务理事会为例:与中国NGOs参与少、即使参与也多为沉默相比,其他国家NGO明显要活跃得多。开会期间,日本抓获了象牙贩卖者,第二天参会的日本NGOs迅速将连夜赶制的宣传材料放在了大厅外的桌子上,高调宣传了一番他们国家的“战果”,同时也让我国参会代表有点脸上无光——因为很不幸被抓的人是中国公民。经过他们这样一番操作,我们国家的形象就大打折扣了。

一个典型例子:CITES的69届常务委员会上,参会的83个NGOs名单汇总,及其所在国一览。(其中中国只有两个)

中国NGO没有机会吗?不是。当时恰好存在的另外一个可能的契机是,11月29日,深圳海关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截获了11.9吨穿山甲鳞片。近年来,我国濒危物种履约管理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缴获的这批穿山甲片其实是一个巨大的战果。可惜,机会稍纵即逝。如果我们国家NGOs也能够利用这个契机,在12月1日会议闭幕之前,连夜赶制宣传材料,宣传一番中国在打击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上的巨大成果,那么这种正面效应一定是会产生的。

——举例2:前两天,我们与日本客人和日本驻华大使进行了非正式会谈。横井裕大使有一句话我特别印象深刻:两国之间,除了外交部等官方的交往,像我们这样的民间的交往其实是非常重要的。这种非正式的渠道,越多越好,因为越多两国关系就会越是融洽。

20. 从一个有心无钱的NGO的自身角度来讲:怎样创新?

NGO普遍囊中羞涩,天下皆知。但是,如果总是说,我没钱,所以我不能,那么最后真的就是一事无成了。笔者认为,还是可以改善一下思考问题的模式,try to think outside of the box —— 毕竟,谁的资源都不是无限大的;那么,在有限的资源下,我们如何尽可能用创新的方式,争取把事情做得更好?我认为这个是我们考虑问题时更好的出发点。我觉得现在全国轰轰烈烈在倡导的“创新”,是不是其实本身就默认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资源的有限性。毕竟,如果资源大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随便挥霍好了,还需要提倡什么创新呢?

实际上,这两年在“走出去”的尝试上,我们并没有花很多钱,但是效果还是很不错的。(参见第26条的例子)

我认为,开放、包容、鼓励试错是创新之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这是社会组织的优点,也是很多机关单位、企业单位不容易做到的。要宽容失败,才会有真正的创新。

21. “引进来”,拓展信息渠道,算不算“走出去”?

之所以问这两个问题,是因为最近环保领域的几个重大国际会议,引发了我的思考。

第一个是即将召开的《国际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RAMSAR COP13)。准备参会,但是在百度里面一搜,没有关于本届的什么中文信息。刚开始不敢相信——这么大的一个公约,离会议召开只有3个月了,中文世界居然没有信息???于是我们国际部门只好立马行动,马上开始写。(参见:《国际湿地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将于10月21-29日在迪拜召开)

第二个,是昨天报名参加一个会议,从主办方给的会议信息和背景里面,发现了这样一段描述:2018 年是国际气候治理的一个“大年”:G20 峰会配套活动之一——二十国集团民间社 会会议(C20)——将于 8 月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办,不少民间气候组织正计划通过 C20 促进气候能源议题的国际讨论;9 月全球气候行动峰会(Global Climate Action Summit, GCAS)将在美国加州旧金山举行,这场主要面对“非国家层面行动者” 的气候大会,为关注气候变化的民间组织提供了发声的平台; 12月初,第二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4)将在波兰卡托维兹拉开帷幕,由于今年是制定《巴黎协定》规则手册(Paris Rulebook)的截止时间,COP24将备受关注。

拿到这份材料之后,我们马上开始:1、研究背景材料;2、确定由誰参会;3、组建微信“绿援”群,并且分工由誰进行后援负责;…… 在第一步时候,查找资料,却发现度娘不到今年各个会议的具体信息。这就是为什么当天我们自己写了一篇介绍文章:《【会讯】2018下半年3大国际会议:C20、GCAS、UNFCCC-COP24详情介绍 | 气候变化相关

这样的例子很多。我们发现,在把国外的信息引进来方面,还有大大的可以改善的空间。而这个,本非NGO的内在责任吧。

22. 走出去,多大范围内允许的“试错”?

我们知道,凡事都有错误的可能和代价,“创新”绝不是上下嘴皮子一碰就OK的。那么,我们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包容?允许试错?

23. 语言关,在“走出去”中,是多大程度的障碍?

我在一些场合发现,人们在讨论社会组织走出去,往往会绕不开语言关。往往,难处在于,人们有时候因为语言关卡,被局限了思维。还没开始呢,就说“我不行”了。这是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是一个哪怕自己学不了、也可以用人工智能来辅助的时代。

其实,现在AI时代,语言关,不是那么大的问题了。当然,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还是比较重要的,但是我的意思是说,不必把这个当成一个特别大的桎梏。现在百度、科大讯飞都推出了实时语言翻译设备。人工智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辅助、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24.  NGO“走出去”的可持续性问题:

一个NGO的走出去,应该是一种战略,不是主办或者参与一两次国际会议,而是更全方位的战略。而且,需要持续性。因为走出去一定会有成本、有试错;那么就需要思考:怎样让这些经验积累下来,让已经交过的“学费”发挥更大的价值,让其他同事、让国内其他兄弟NGOs受益?

25. 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能否“走出去”?

就我们的工作经验来说,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

比如,在北京举办的“首届世界竹藤大会”(BARC 2018),硅谷高创会(SVIEF),2018中国发展高层论坛(CDF 2018),2017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可以说,每一个国际人士走出了我们办公室,都带上了我们的思想、信息、视野。我们已经随着他们的脚步,“走出去”了。而且有时候,效果比我们亲自飞到美国去一趟要更好。

举例1:曾经有一位美国大法官、知名律师先生来到绿会,从办公室离开之后,他回到美国,就为我们安排“走出去”的计划,包括联络去有关美国名校法学院讲学;我们没有花一分钱。也没有掏钱直接去美国开一个会议、参加一个活动。但是,效果要好得多。

举例2:世界上拥有极高的声誉的动物学家珍·古道尔(Jane Goodall)在京与绿会秘书长会见之后,对于绿会的工作予以了很高的评价。此后,在2017年的世界环境日,珍·古道尔博士公开写了一篇文章《世界环境日:中国走向更光明的未来》,文中提到:如果世界上谁还怀疑中国是不是真的关心野生动物保护?那么,不妨去了解一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CBCGDF)做的工作。这个基金会发起并支持很多项目,来推动保护许多野生动物和野外栖地。中国绿发会还致力于推动环境保护的立法,并对环境破坏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此外,这个基金会还举办培训研讨会和会议,讨论在规划新的发展中需要考虑的环境和未来几代人的问题。……毫无疑问,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经意识到环境问题和由于人类活动导致的许多物种灭绝的风险。

2017年10月23日,中国绿发会在联合国《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第十二届缔约方大会(CMS CoP12)上主办了大鸨保育与生态一带一路的分论坛。由于讨论富有成效,著名国际媒体报道平台IISD/ENBOTS(全称: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Reporting Services Division/Earth Negotiations Bulletin)对其进行了报道。

26. 年轻人、志愿者,在NGO“走出去”中,能扮演什么角色?

走出去,未必非得是自己的全职员工。我们创新了一个“绿大”模式,能够实现请当地的志愿者参加会议和活动。这些有志于环境保护、富有爱心的年轻人,往往初生牛犊不怕虎,非常好学、没有架子,积极进取。

这时候你可能要问:两眼一抹黑就去参会,有啥用呢?我想说:有大用。因为他不是一个人在参会,他后面有一个后援团——我们称之为“绿援”制度。走出去,不是个人行为,而是team行为。表面上看是一个人走出去了,其实是一个团队都跟着他走出去了(只不过藏在幕后而已)。2017年十九大之后,为了响应党中央号召,我们单位成立了“走出去"办公室,并且建立“绿援团”这一创新的“走出去”的机制。此后,我们团队还多次以惊人的效率,现场的绿援支持等高效团队合作方式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绩。

——举例1:以2017年12月14日在京举办的“加强中国在非洲投资的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为例,绿会派出2名员工和1名绿大代表参会,在会议上广泛的向来自世界各地的参会代表进行了沟通,介绍了我们的好故事、好声音,高效、迅捷地拓展social network,并实现了微博几乎是同步播报。往往,前线参会人员认识的嘉宾,后援团同步地在几分钟内就查到对方的相关工作领域、马上发email跟进、向对方介绍我们的工作、从而建立联系,并且提出建议、意见、问题、双方可以合作的领域。对于实地会议来说,往往,一场会议才刚告结束,速记稿/会议记录就已完成打印,供与会双方签字,以巩固成果推动后续。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举例2:2017年10月,我会派一位刚入职的年轻人参加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韩国环保部在韩国仁川共同主办了亚太地区生物桥倡议圆桌会议。绿援团制度让一位刚刚走出校园的普通年轻人,和国际专家在国际的会议上站在同一个平台发声。

27、走出去,怎样被“看见”?

中国人往往比较内敛、矜持。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中国参会代表,在国际场合,常常比较放不开。有时候,虽然走出了国境线,却是默默的去,默默的归来,在历史上没有留下一丁点儿痕迹。

但是:要想被看见,就要敢露面。如果没有我们的露面、发声,西方媒体的声音就会一边倒,那么世界就无法看到一个真实的中国。所以,媒体的作用是巨大的。从社会组织的角度来说,自媒体(如微信/微博/官网)、新媒体,都可以起到很好的发声的作用。

——举例1:在意大利去年举办的第十四届环境保护国际媒体会议上,来自全球一百多名顶尖媒体、知名记者的会议中,我会派了2位代表参加。其中一位是我们的“绿大”的大学生代表,是一位正在伯尔尼大学念书的一位中国留学生。在会议结束后,这位同学感触颇多,在绿会后援群和大家谈起了开会时的诸多经历和感触。

她说,“在会议的过程当中感触最深的就是有很多人会主动过来跟我交流,特别是他们得知我是中国来的之后,他们就会特别喜欢征求我的意见。因为中国现在发展经济特别迅速,所以想要多了解一点中国的情况。我觉得特别有意思,和他们交流了很多和中国有关的话题。”总而观之,与会者对于“中国”的了解其实是非常少的,绿会参会代表被围着问了好多问题。他们看到的中国,往往是西方媒体的报道;而我会代表的参与,让他们看到了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中国。

——举例2:这一点,与我前几天跟耶鲁大学中国中心主任葛维宝(Paul Gewirtz)聊天时谈到的一样。他说到,很多美国人来看中国看过之后,几乎都会抱有比较正面的看法。这番谈话让我认识到,原来,真正在人与人进行实际的面对面的交流之后,原先带有偏见的外国朋友往往就会发现,原来传言不实!

——举例3:在2017年底的一次中法法律交流活动上,用餐的时候,大家都是扎堆坐。我会代表初生牛犊不怕虎地,直接坐到了最嘉宾的一桌子法国人中间,旁边坐的就是当时会场全体会议上VIP嘉宾、来自法国司法部的一位先生。一席下来,我们那桌谈笑风生,大家都非常友好,很高兴这场交流。通过午餐的这次交流,很多人都了解了我单位的工作。

总而言之,打入圈子,可以帮助我们赢得话语权。我们要做的,就是be open-minded, 积极主动的参与进去。总的来说,同胞们普遍比较含蓄,不喜欢发声。上过大学课堂的人,比较一下中西不同的风格就不难发现这一点。从侧面来看,在各种会议和活动上,如果你细心观察,就不难发现,大家都是扎堆坐。中国人与中国人坐在一起,外国人与外国人坐在一起。这是我不太能够理解的,出来走一遭,为什么总是躲在自己的心理舒适区呢?平常大家在国内可以交流的机会挺多的,在这样的场合,为何不多与国际嘉宾交流,新鲜思想碰撞一番?这样一来,或许会有更好的收获;或许能够帮助对方正确的、积极地认识我们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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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绿会儿童画作《蓝鳍金枪鱼》在UNFCCC波恩大会上展示,引发很多与会代表的关注和讨论,对这种濒危海洋鱼类生存处境的忧虑。中国绿发会绿大瑞士志愿者雷木穗子等,直接用最简单的A4打印纸、撕下宣传册的有关页面,把蓝鳍金枪鱼画直接贴在墙上临时搭建了一个展位。年轻人,如此可爱可敬,不拘一格的creativeness

28.在NGO“走出去”中,宣传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红楼梦写王熙凤的出场,可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其实,我们参与一个会议与活动,亦可如此。事先可以提前宣传(通过写文research,attendee会更为知己知彼)、事情过程中可以后援/直播/微博/微信、事后宣传文章跟进。

实际上,往往这种creative的、outcome-oriented的宣传方式,能带来很多便利和知识分享,以及后续的各种交流、合作机会。

可以说,宣传,本身就是一种外交。不见刀光剑影,不闻觥筹交错,润物细无声的持久外交。

29. “走出去”的NGO:怎样最大化一次参会与活动的价值?

我不知道有多少“走出去”的NGOs会追求参会效果最大会。对于我们来说,由于资源有限,经费也有限,我们只能在有限的资源下,尽量追求效果最大化。

笔墨有限,信笔由缰,我随便举几个例子。

——例子1:往往,参加一次会议/活动之前,我们会提前1-2天把后援群建立好,明确后援主要负责人、分工。这个群内应该拉入有关同事,这样大家就是一个学习共同体。参会前,与会者提前研究会议背景。尽可能多的了解背景,并且research、分享。比如昨天中国绿发会微信文章《【会讯】2018下半年3大国际会议:C20、GCAS、UNFCCC-COP24详情介绍 | 气候变化相关》,其实是为了今天一位同事参加有关活动做的背景research。微信平台发出来,是为了分享——希望更多NGOs也能得到裨益,这样中国NGOs就能有更多的机会走出去。

——例子2:会后,我们往往会进行回顾与总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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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某次会议后我们的成绩总结)

另外,如果单位有2个人参加同一个会议或活动,往往会提前配合好。比如在选择座位的时候,不会扎堆坐。这样每个人可以cover一片。一个人在负责记内容的话,另外一个人可能主要就会负责social。一个人如果有发言,另外一个人很可能就在拍摄他发言的场面。如果有第三个人,那么更好了,每一个人的精力都不会浪费,每一个人都会有既定的主要任务,并且随时根据需要自动补位、查漏补缺。

我们单位在选择参加什么样的会议与活动的时候,往往会注意要diversified——在既定条件下,会更加倾向于那些我们以往没有涉足过的领域、更有挑战的、更为未知的领域。这样,有更大的几率可以开疆辟土,有更大的机会可能创新。

30、一个人“走出去”,是他个人vs团队?

这一点不赘述。参见其他问题章节,有谈到团队合作、绿援、单位内部的“学习共同体”(Learning Community)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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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走出去有很多形式,本文中谈得多的有会议与活动。但是实际上,很多形式我们都在探索,比如,国际交往、国际平台建设、培养人才加入国际组织、IUCN的专家组等等。在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推动国际游戏规则制定上,绿会从早期阶段积极推动《世界环境公约》、积极推动“遗传资源数字序列”等国际前沿议题的参与,等等。

以上,是笔者作为一名公益行业新兵的浅薄思考。请原谅笔者才疏学浅。本文为即兴之作,未及经多番斟酌,旨在激发思考,抛砖引玉。如有错漏,请各界朋友多多见谅并不吝指正。欢迎讨论。

文/Linda  核/花花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