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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会法工委建言《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详细建议
2023/7/14 13:04:00 本站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是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工作。鼓励和引导实施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以下简称绿色低碳修复)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当前土壤修复领域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加快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领域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26日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绿会法工委)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十二条修改建议提交至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希望为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贡献力量。


现将绿会法工委的详细修改建议分享如下:


序号

修改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内容

修改理由

1

首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总要求,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切实推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以下简称绿色低碳修复),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建设美丽中国,提出如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决策部署的总要求,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切实推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以下简称绿色低碳修复),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建设美丽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如下意见:

修改理由一:根据《指导意见》标题、及第一章理念先行加快土壤修复绿色低碳转型,应将总部署加入国务院关于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绿色低碳的决策部署要求。

 

修改理由二:增加上位法依据,做到依法行政。

2

(一)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修复理念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和培育绿色低碳修复理念,鼓励土地使用权人、行业协会、从业单位和个人、公益组织积极参与绿色低碳修复。倡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率先践行绿色低碳修复理念,在确保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前提下,土壤污染修复过程更加注重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实现环境净效益最大化和碳排放量最小化。

坚持预防为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和培育绿色低碳修复理念,鼓励土地使用权人、从业单位和个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绿色低碳修复。倡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率先践行绿色低碳修复理念,在确保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前提下,土壤污染修复过程更加注重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实现环境净效益最大化和碳排放量最小化。

修改一理由: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应先强调预防为主,降低土壤被污染的风险。

 

 

修改二理由:建议明确从业单位的概念,避免主体范围的错误理解。

 

修改三理由:行业协会、公益组织都属于社会组织,所有社团组织都应参与绿色低碳,不必要只限定行业协会和公益组织。

3

(二)系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以加强系统谋划、优化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保障措施为手段,强化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目标协同、机制协同、任务协同,推进绿色低碳修复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高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绿色化、低碳化水平。

以推进绿色低碳修复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以加强系统谋划、优化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保障措施为手段,强化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目标协同、机制协同、任务协同,提高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绿色化、低碳化水平。

开头“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和后面的“推进绿色低碳修复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内容重复,根据(二)的标题,建议直接将“推进绿色低碳修复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放在最前面。

4

(三)持续推动绿色低碳修复实践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鼓励先行先试,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修复典型经验和案例。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与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有机整合,加强绿色低碳修复实践应用,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研究国内创新

实践,鼓励先行先试,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修复典型经验和案例。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与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有机整合,加强绿色低碳修复实践应用,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修改一理由:除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也应对照国内研究创新并用于实践。

 

修改二理由: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效益仅是一方面,需要提升土壤生态效益。

 

修改三理由:明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对象。

5

(四)逐步建立绿色低碳修复评价评估体系

以反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绿色低碳水平为重点,建立绿色低碳修复指标体系,研发定性、定量兼顾的评估方法。编制绿色低碳修复相关指南,建设本土化的数据库,开发适用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的环境足迹评估工具和碳核算方法。

以反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绿色低碳水平为重点,建立绿色低碳修复指标体系,研发定性、定量兼顾的评估方法。编制绿色低碳修复相关指南和技术规范,建设本土化的数据库,开发适用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的环境足迹评估工具和碳核算方法。

指南和技术规范是不同方向的规范性标准文件,因规范内容不同应当列明。

6

一、理念先行加快土壤修复绿色低碳转型


建议增加一项:

(五)建立绿色低碳修复的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

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土壤绿色低碳修复的氛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应及时公开有关土壤污染修复的信息,鼓励公众对土壤污染、违反土壤修复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对土壤修复绿色低碳的工作应当增强公众的参与力度。公众参与的基础则是政府对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公开。

7

二、全过程提升绿色低碳修复水平

(一)合理规划受污染土地用途

充分考虑土壤污染情况和风险水平,结合留白增绿相关安排,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保护人体健康。鼓励农药、化工等行业重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及时采取制度控制、工程控制、土地复绿等措施,强化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协同增效。因地制宜推动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增汇,因势利导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充分考虑土壤污染情况和风险水平,结合留白增绿相关安排,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生态安全。鼓励农药、化工、冶炼等行业重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及时采取制度控制、工程控制、土地复绿等措施,强化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协同增效。因地制宜推动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增汇,因势利导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合理规划受污染地块土地用途,不应只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还需保护整个地块的生态安全。

8

二、全过程提升绿色低碳修复水平

(五)追踪开展风险管控修复后期可持续管理

动态研判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长期效果,跟踪监控土壤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变化情况,严格落实地块风险管控有关规定,及时优化和调整长期监测方案,建立回顾机制。修复后的土地在适合条件下及时复绿,增加土壤的固碳增汇作用,恢复土地生态功能,实现永续利用。

动态研判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长期效果,跟踪监控土壤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变化情况,严格落实地块风险管控有关规定,及时优化和调整长期监测方案,建立回顾性评估机制。修复后的土地在适合条件下及时复绿,增加土壤的固碳增汇作用,恢复土地生态功能,实现永续利用。

回顾性评估机制指回顾并对当前状况进行对照分析后的一个评估过程,比回顾机制更加完善。

9

三、全方位强化绿色低碳修复科技支撑

(一)加强绿色低碳修复领域基础研究

加强土壤复合污染多介质协同治理与绿色低碳修复领域科技研发的系统布局,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夯实土壤自然生态过程与人工强化修复作用下的污染物跨介质界面迁移、生态地质环境效应、碳传输与转化规律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基础。

加强土壤复合污染多介质协同治理与绿色低碳修复领域科技研发的系统布局,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夯实土壤自然生态过程与人工强化修复作用下的污染物跨介质界面迁移、生态地质环境效应、碳传输与转化规律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基础研究。

应当为加强相关理论方法的基础研究。

10

四、完善绿色低碳修复保障措施

(二)建立绿色低碳修复经济激励机制

各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基金和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引导树立绿色低碳修复理念。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气候投融资等市场化资金以及国际贷赠款资金支持途径,通过多渠道资金来源与创新机制保障支撑绿色低碳修复项目实施。

加强引导各级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基金和政府采购活动树立绿色低碳修复理念。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气候投融资等市场化资金以及国际贷赠款资金支持途径,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募集资金参与绿色低碳修复,通过多渠道资金来源与创新机制保障支撑绿色低碳修复项目实施。

修改一理由:改为加强引导各级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基金避免歧义。

 

修改二理由:通过增设社会组织公益募集渠道增强社会低碳修复工作参与度。

11

四、完善绿色低碳修复保障措施

(三)拓展绿色低碳修复能力建设

开展绿色低碳修复能力建设,建立经验交流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绿色低碳修复监管能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行业引领作用,培育绿色低碳修复领军企业,提升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开展绿色低碳修复能力建设,建立经验分享交流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绿色低碳修复监管能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行业引领作用,培育绿色低碳修复领军企业,提升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增加经验分享机制获取更多经验。

12

四、完善绿色低碳修复保障措施

(四)开展绿色低碳修复宣传教育

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以及全国低碳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保护土壤方面的生态环境科普工作。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宣传普及绿色低碳修复知识和政策,发布典型示范,全面提升社会和行业的绿色低碳修复意识。

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六五环境日、八一五全国生态日、世界土壤日以及全国低碳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保护土壤方面的生态环境科普工作。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宣传普及绿色低碳修复知识和政策,发布典型示范,全面提升社会和行业的绿色低碳修复意识。

增加近期新订立的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让社会对生态日、生态保护有更全面了解。


文/王敏娜 审/老夏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