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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毅桦:保护水生生态,点赞制止大规模捕捞中国圆田螺的执法者——禁渔不仅是“禁打渔”
2023/7/4 9:37:00 本站

最近笔者拜读了法治进行时的一篇《夫妻深夜捕捞田螺,被刑拘》的报道:在北京市通州区的运潮减河发生了一起非法捕捞中国圆田螺的案件,三人连夜非法捕捞的中华田园螺共计520公斤,在现场民警连同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将查获的田螺放归河流,最大程度恢复河流的生态平衡。笔者为这个案件点赞,它再次让我们看到了执法者的出色表现,为保护水生生态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值得我们给予高度赞赏。


于毅桦:保护水生生态,点赞制止大规模捕捞中国圆田螺的执法者.jpg


这里面的一个关键点在于,禁渔不仅仅是字面上的、仅仅针对“打渔”行为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关注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的健康。中国圆田螺作为中国本土物种,在淡水湖泊、池塘沟渠等地栖息,它们以摄食浮游生物及腐败有机质为主要食物,具有净化水质的重要作用。它们对水中溶氧的敏感性和对水质的高要求使其成为水质健康的重要指示标志。


就像“电蚯蚓”环境公益诉讼一样,蚯蚓也不在任何保护动物的名录中,但是大规模的捕捉的确损害了生态系统功能。有效的生物多样性执法和判例,能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主流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像这次非法捕捞行为涉及三人,共计捕获了520公斤的中华田园螺。然而,警方和渔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及时介入,将查获的田螺放归河流,有效的阻止了生态破坏,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河流的生态平衡。


我们需要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仅关注那些备受瞩目的物种,如大熊猫和江豚,同样也要关注其他物种以及它们在生态系统中的功能。这样的判例让我们看到了执法者对于保护水生生态的决心和努力,笔者期待未来能够有更多类似的案例出现。


【拓展思考】


1、如果同样是禁渔期、但是被捕捞的是著名的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动辄以上千公斤捕捞,那么,令各地头疼不已、每年耗资上千万、上亿来治理的福寿螺问题,就能迎刃而解。那么,大规模捕捞的行为,对生态的效应可能是正面的。那么,该如何判?在法理上,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2、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圆田螺实际上也和福寿螺一样,爱吃嫩苗。只不过,因为它们繁殖能力、适应能力不及福寿螺,因此在生态上没有带来负面影响。加上美食街、夜宵市场上受欢迎的“炒田螺”对它们的青睐,使得各地长期以来对这种螺的捕捞一直明里、暗里都有,更加使得中国圆田螺们并没有变成显著困扰农业的一个普遍问题。


文/于毅桦 审/绿鹰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