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收支信息
  • 收入总额:27103501.49元
  • 支出总额:23122739.73元
  • 爱心人次:2242次
黄成德:官司打赢了,但是污染还在?| 环境公益诉讼存在问题及经验总结
2020/12/28 18:17:00 本站

2020年12月12日在福州召开的“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绿色发展”研讨会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对目前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及其总结的经验进行了专题发言。


微信图片_20201218201019.png


通过对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办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回顾与分析,黄成徳指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从2010年开始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案件共19起,到目前为止,已审结18起,还有1起正在审理过程中。


“我们对审结的18起案件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其中,专家和驻地群众反映比较好的案件有10起,效果一般的有8起,满意度56%。究其原因,凡是大家比较满意的案件,都是提起公益诉讼以后,属地政府或者是上级部门约谈相关责任人或相关被告,促成案件的解决,因此大家对这些案件比较满意。”黄成徳分析道,“不满意的案件主要就是属地政府没有参与,法院一味地调解,效果不太好。我们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法院在调解的过程中促成公益组织做监督,在监督期内,企业履职比较好,但是监督期一过,污染还是继续,导致有些案件最后到省委、甚至到环境部门才促成问题的解决。因此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一定要促成属地政府参与进来,否则效果就不太好,专家和群众满意度都不高。”


黄成徳认为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要一刀切,千篇一律进行调解,该判决就判决,该调解就调解。

第二,法院及法官不应该只要求原被告参加庭审,应该促成地方政府参与庭审。因为环境治理是一个社会治理的过程,不只是原被告的事情。

第三,社会组织的专业性水平需要提高,因为环境公益诉讼专业性很强,满意度不高的案件。我们办理时就感觉欠缺专业背景。

第四,建议在读学生加强社会实践,从而提高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因为在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很简单,从他们提出的问题分辨不出学业水平的高低。


对于贵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断崖式下降的原因,黄成徳也总结了以下四个方面因素:

第一,环保部门加强履职,使得许多企业不法行为及时得到整改。

第二,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平台逐步建立,这个平台为企业、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共同协商如何进行环境治理提供了契机。

第三,国内的社会公益组织处于一个思考期,经过整整10年的社会实践,最后出现一个结果,官司打赢了,但是污染还在,社会公益组织正在反思这种情况。

第四,建议设立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现在的公益诉讼制度都是事后监督,是在损害事实发生以后才提起诉讼,但是现在许多大型企业、在建工程有很多潜在污染或危机,有时等损害事实发生以后提起诉讼要求补偿、修复,实际上是亡羊补牢,有些损害事实无论如何修复也无法恢复原状。例如现在贵阳的垃圾焚烧项目,政府在启动之前就要求社会公益组织进行监督,这样建立预防监督制度,就能很好地预防损害的发生。


(注:本文根据黄成徳会上发言整理)


整理/Sky 审/Tammy 编/Angel


推 荐 阅 读:

马勇: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