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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会法律部针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
2020/11/11 18:49:00 本站

2020年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部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以下修改建议:


一、建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内容增设一项:“成片开发”需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修改第五条: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土地、规划、经济、法律、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修改为“成片开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土地、规划、经济、法律、环保、文物、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该专家委员会成员应要求半数以上在开发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工作。其中法律专家应以律师和法学专家为主,不限制地域和人数,环保、文物方面的专家,均不得少于2位,同时,应在全国范围内邀请3家以上环保类社会组织,且保证至少1家社会组织是成片开发地省外的,共同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


三、增加一条:为充分保障信息公开,允许成片开发所在地县级以上媒体自由报道,地方政府应将成片开发方案相关文件悉数传达本级媒体公开发布。


文/陈雨 审/张娜 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