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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保法”(修正草案)第29条在为养殖老虎牟利铺路?专家担忧 | 绿会法工委将组织研讨
2020/10/27 19:02:00 本站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十九条令专家担忧,认为该修正草案可能是将养殖老虎划分为家畜或者可交易动物的最后一步。绿会法工委对此亦高度关注。


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对本法第十条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时,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野生动物的人工种群,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照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专用标识。


对经过驯化,具有稳定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经形成疫病防控体系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群,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科学论证和评估,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专家担忧,如果第二十九条通过,放开老虎贸易,势必刺激全球的野生狮子、老虎等珍稀动物的盗猎,打击以野生动物旅游为支柱的非洲国家经济,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和在全球的处境会更雪上加霜。我国所有在生态保护上的努力恐怕将毁于一旦,后果不是区区几十亿卖虎骨虎肉的利润可以覆盖的!


为使《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取得良好效果,绿会法工委将组织专家研讨,并深入研究提出系统修改建议,助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保障。


文/Tammy 审/绿宣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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