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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乱象”,我们的环境怎么办?| 由绿会吴忠案谈起
2020/10/22 17:29:00 本站

环评文件抄袭、关键内容遗漏、数据结论错误,以及假冒、伪造他人在环评报告上签字等,作为环保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环评问题越来越多,甚至滋生出“借证”市场和中介,环评师将自己的证书挂靠到环评机构,不去上班,也不实际参与报告编制,只管在最后的报告上签字,“躺着收钱”的现象比比皆是。不禁让人质疑,这种状态下的环评报告还能起到预防生态环境破坏的作用吗?


绿会吴忠案就是典型的环评机构敷衍不负责任而提起的一例预防性公益诉讼。在宁夏吴忠市鲁家窑生态移民水源区内的蓄水池中耸立着一个几十米高的大烟囱,对该水源地的水质构成了严重的可能污染的威胁。2011年6月,本案环评机构黄石理工学院(现湖北理工学院)受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委托,对宁夏黄河善谷红寺宝慈善产业园及鲁家窑生态移民水源工程进行环评。2011年6月30日,黄石理工学院出具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报告表对工程选址做了如下描述:鲁家窑蓄水池位于红寺堡以北、滚红高速以东区域,该范围为荒草土地,无需征用耕地、无移民、拆迁,避免了因移民、拆迁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黄石理工学院对工程选址中巨大烟囱的存在视而不见,该烟囱对蓄水后的生态环境有无影响、是否会对水质造成污染,更是丝毫没有提及。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认可黄石理工学院环评意见,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的烟囱构筑物装作茫然无知,任由巨大的烟囱矗立在作为水源的鲁家窑蓄水池中,依然将项目层报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最终项目获得审批通过。


该案于2019年1月提起,在案件开庭前,本案被告建设单位水投公司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以及水务局协同下主动拆除了烟囱。10月16日,绿会收到一审判决,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烟囱已经拆除,隐患已经消除且对水库水质无影响,遂认为绿会提出的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仅判决被告承担三万余元的合理费用和律师费。至于拆除烟囱时有无环评以及拆除后环评应修改的问题,判决均没有涉及,也未查清。


目前,绿会法律部正在准备上诉状,务求将这一环评单位失职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案件讨个说法。


文/张娜 审/绿剑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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