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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宝:在野生生物贸易保护中如何适用风险预防原则 | “野生物种贸易和法律应对”专家对话
2020/7/26 20:32:00 本站

7月17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办的“野生物种贸易和法律应对”专家对话研讨会在线举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所长秦天宝受邀发言。中国绿发会国际部特将其英文发言内容翻译发布,以飨读者。


整理/Cyan 审/tammy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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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要感谢周秘书长、何平博士和马勇先生的邀请。这是一次特别好的对话论坛。很高兴在这里碰到老朋友,结识新朋友。大约两个月之前,我和John Scanlon先生曾共同参加过IUCN主办的一场相似主题的活动。我想要接着John提到的“同一健康理念”,谈一下风险预防原则及其对野生生物保护,特别是规范野生生物贸易方面的影响。我将回答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是否有必要在野生生物保护,尤其是野生生物贸易(规范)中适用风险预防原则?第二,在野生生物贸易管理中适用风险预防原则是否有限制?第三,如果仅有少数国家适用风险预防原则,那么能够实现野生生物贸易限制的目的吗?


什么是风险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的经典阐述是以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按照本国的能力,广泛适用预防措施。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的充分确实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防止环境恶化的措施。正如许多发言嘉宾提及,此前曾暴发的与野生生物、环境、公共卫生健康相关的流行病,例如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SARS,一次又一次为人们敲响警钟。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国环境署在2016年将人畜共患病明确为需全球关切的重大新发问题,并指出约有75%的新发传染病是来源于动物。中国在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应对层面采取了风险预防原则。面对新冠疫情,现有科学证据尚无法确认其起源的情况下,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应对行动,包括在今年2月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可以预见,《决定》也将纳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后的文本中。相关禁令和法律不仅仅打击非法野生生物捕获、贩卖及运输,还明令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所以,从中国的经验来看,当我们谈到是否要在野生生物保护方面采用风险预防性原则时,答案十分清楚:是的。


同时,我们还在适用风险预防原则时也要考虑其适用限制。该原则的的内涵之一是要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换言之,不能只要有风险,就不计任何代价采取各种措施。就野生动物保护而言,需要考虑到两种成本:社会成本和执行成本。社会成本-全球很多国家都有利用野生生物的做法,部分国家比如中国具有上千年利用野生生物的历史,包括药用和其他用途。野生动物也是促进生态旅游发展和扶贫的关键。据有关报告估计,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年产值约为750亿美元。如果禁止全部野生生物交易,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对该产业下1400万养殖户的后续问题,需要考虑到尤其是偏远贫困地区养殖户们的生存问题。此外,关闭野生生物养殖产业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关闭后的补偿等)。关于执行成本,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禁止,但是纸面上的法律并不等同于行动上的法律。需有充足的资金、技术和其他资源支持法律执行。目前野生动物执法资源不充分,可能是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障碍。这不仅仅在中国,在许多其他国家,都是一个问题。如果把所有的野生生物都纳入法律框架下,可能会进一步加大执法资源的短缺问题。况且,因为在国际和国内尚没对野生生物科学定义的共识。全世界有100多种关于野生生物的法律定义,国家之间也存在不同的定义。例如,有的国家仅保护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另一方面,野生生物保护固然重要,但国家可能同时还有其他同样的优先目标,比如消除贫困和污染控制;如果一个国家执法资源的总量有限,那就要确保这些资源在各项目标之中进行合理均衡的分配。


关于第三个问题,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是世界上最严格的野生动物法之一,正在实施的禁令和即将修改的法律会更加严格。但仅仅中国一个国家适用风险预防原则,严格打击非法贸易,能解决这个问题吗?答案显然是不能的。中国的禁令可能对野生动物贸易带来挑战:一是可能会刺激野生动物贸易者绕开中国到其他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东南亚和南美洲)等国家进行贸易;二是严格的禁令,也许会在短期内增加黑市交易,对野生生物和人类更加危险。如果其他不参照中国的做法,那么如何能实现国际层面的彻底监管?因此,打击非法野生生物贸易急需各方的共同努力。我的建议是,野生生物贸易的出口国、中转国、进口国,CITES公约、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区域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有效协作,共同打击非法野生生物贸易。合作的具体方式可以是创建新的国际协议,也可以修订已有公约(如CITES),或者是促进各国间在执行方面的协作。


以上是我对如何在野生动物贸易中适用风险预防原则的一些想法。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