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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会秘书长谈城市的“战略留白”与生态文明
2020/6/9 21:00:00 本站

我们在4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了北京市第一次发布关于北京市战略留白用地的管理办法。我们对此感到十分的惊喜。随着改革开放在迅猛发展,对如今的城市来讲,我们开始考虑一个很重要的战略问题那就是城市留白。


我们为什么要留白?怎么留白?我仔细读了一下管理办法,我觉得很棒。但是我觉得这是第一次这么做,可以把它做得更好,可以积累更多的经验。为什么要留白呢?是为了战略发展。对于战略发展,很多人会想到机场、交通等中心建设用地。但是我们人类的战略发展,很重要的内容其实是我们自身的栖息地即生态的栖息地。战略留白我相信是这里面很重要的一部分。


那么为了生态战略留白,具体怎么做?文件里面有很多介绍,而我们只想强调,从我们自身的角度来讲,“干什么吆喝什么”。我们是做生态保护,做绿色保护,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有几点值得我们重视。


我们之前看到其他城市的城市留白战略里强调了绿化。我们认为,战略留白,主要内容就是城市荒野。对城市荒野来讲,很大程度上是指把城市的一部分土地,“荒”起来,“野”起来,保持更多的自然生态。这就会存在为了实现战略留白用地而进行地面拆除,也不一定需要进行百分百拆除。在一定条件下,我们可以先不下达这些命令。因为每一个工程的拆除,都要耗费资源,包括汽油、电力、人力。这些都是人类用地球生态换来的,当然包括每个人花费的时间。这些都是生态的产品、以生态为代价,人类才换来的时间和力量。所以,我们不主张做大型工程。而至于留白,我们主张实行城市荒野,尽量让城市以自然的状态存在。通过草的生长实验可以说明这个点,我们做过一个实验,在一个废旧的工业用地边角料的地方,我们不去管它,甚至于工业的垃圾我们都没有清理。但是在垃圾、废墟堆里,我们发现,里面迅速地长出许多草来,而且是本地种类的草。随之马上就有了虫子,还有鸟。各位现在去那里,只要听鸟声就能找到我们那块地,这样的情况我们称之为城市荒野。


其实,城市的战略留白如果采取类似的做法,我们认为是很有战略意义的。那民众可不可以做点事情呢?当然可以了。我们之前倡导过,城市的街角、菜园,其战略留白是需要进行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在此期间,城市的街角和菜园实行了一个季度、几个月,我们觉得是可以的。但是,我们真心希望这些工作能够交给那些方便的,适合的,不会增加负担的人民群众们。运用我们最传统、自然的方法。生态社区也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利用生态、运用社区的方法进行战略留白。街角菜园的建设,我认为都是可以尝试的。战略留白更多的是通过这片土地进行城市生物多样性的建设。我们提到的农田、荒野,这些也是说不能动。我们应以最小的代价,做最恰当的调整。我们反对大型建设工程,但是我们也反对完全不作为。那么这就需要我们进行适当的调整,就可以具有更加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我们最终考核战略留白的效果,怎么考核呢?总的投入最低,总的产出最高。投入包括所有的人力、物力、资金等政府的一切投入。至于产出,如果有群众在街角、菜园种了点菜,如果有更多的鸟、植物在那里生活并带来了自然性回复。这些都是很好的产出,我们都应该做其生物多样性的评估和调查。关于战略留白的办法,应考虑集中的、连片的规划设计。我们认为,在生态保护领域,我们知道有生态连通性的概念,如果一片地连接地越广,它的自然生态保护和保存效果就越好。当然在战略留白中,加强连片规划是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有没有必要把一个相对独立的一块地,进行搬迁、拆除、移植或者重建?为了去“凑”成一整块的战略留白地呢?我们认为,这也是要尽量避免的。连片可以做大事情,可以产生更好的生态效果;但零星的地方,有零星的特点和作用也有其生态价值。所以我们希望能够坚持本地化、自然化、丰富化,包括我们人类自身,也应以最小的投入。最好利用社区的老百姓,利用公益组织,政府不用投入资金、不用投入力量,而是充分利用这些人的力量,来参与城市战略留白和城市荒野的恢复工作。而不是我们常说的植树、建设。


那么词用的不同,我们的着重点出发点和目的也不同。希望城市战略留白这样一项非常具有生态文明思想的战略,在实施之中增加更多生态文明的内容,使它实现更好的成果,成为我们城市生态发展的综合战略留白。


(本文根据周晋峰口述整理)


文 | Kim

审 | Linda

编 | Angel



附文件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政发〔2020〕10号

 

2020-04-14 14:52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北京市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进一步加强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合理调节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提升城市韧性,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战略留白用地是为城市长远发展预留的战略空间,实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规模双控,原则上2035年前不予启用。

 

第三条 本市对战略留白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优化,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战略留白资源储备库,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二、科学合理划定


第四条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分区规划(含亦庄新城规划,下同)编制,在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重点功能区及周边拓展地区、现状低效利用待转型区域以及城市发展重要节点等区域,选择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的用地划定战略留白用地,根据所在区域平均容积率匹配适当的建筑规模,并结合乡镇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等深化细化。


现状村庄及近期已有建设项目安排、已纳入供地计划的用地原则上不划入战略留白用地。


第五条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战略留白用地管理,2035年前保持总量不减少。鼓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增加战略留白用地规模,将“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腾退等用地中短期内无明确实施计划的地块,及时划入战略留白用地。


三、严格现状管控


第六条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战略留白用地内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按实地留白用地和规划留白用地加强分类管控。


第七条 对于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实地留白用地,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实施临时绿化并挂牌公示,“以绿看地”,严格管控。


第八条 对于存在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留白用地,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管控,合法建设可暂时予以保留,除用于保障“七有”“五性”民生需求外,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进行改扩建;违法建设予以严厉打击,并纳入拆违计划限期拆除。


四、实现实地留白


第九条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对战略留白用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抵押贷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析评估,制定分类清理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序组织实施,2035年前实现实地留白,做到“地上物清零”和“零成本”持有。


第十条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采用土地资源整理等方式,在规划实施单元内统筹土地开发类项目和战略留白用地实施,综合考虑人员安置、资源使用、成本分摊和实施时序,加强资金测算和成本管理,科学制定方案。对统筹实施战略留白用地的项目,给予建筑规模指标等方面支持。


五、优化空间布局


第十一条 鼓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总量不减少、布局更优化、用地条件更合理的原则,通过用地置换的方式,逐步实现战略留白用地集中连片分布。


第十二条 鼓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减量腾退后的非建设用地与战略留白用地统筹规划、调整布局,将战略留白用地向更具区位优势的区域集中,原匹配的建筑规模指标与战略留白用地捆绑使用。


第十三条 规范战略留白用地调整优化程序,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总量控制、占补平衡的原则,编制调整优化方案并组织评估论证,经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将相关成果纳入战略留白资源储备库。确实不能满足占补平衡要求的,由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说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经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报市政府审批。


六、强化责任落实


第十四条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地区战略留白用地的划定、管理、实施和监管工作。


第十五条 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好战略留白用地的统筹管理、动态维护和监督考核工作。


其中,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遥感卫星监测和土地巡查,定期对战略留白用地管控情况、实地留白率等进行评估;市财政部门要对有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北京城市体检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在战略留白用地内擅自批准建设或进行违法建设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