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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版深圳湾事件,这次环评单位竟选择不避让生态红线 | 广东志愿者来信
2020/4/9 19:02:00 本站

近日,绿会收到广东志愿者来信,反映深圳至茂名、江门的铁路项目,将穿过5个生态红线区,其中2个涉及黄唇鱼保护区、1个涉及红树林,并邻近多个重要生态红线(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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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环评事件未了,又一大型建设项目涉嫌强占禁止类红线区。志愿者吁请深圳市政府审慎决策,切实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要求。



志愿者来信如下:

关于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初步研究


2019年11月曾发布《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旧环评报告”),此次3月公示实际上为“新环评报告”。


我们比对了新旧两份环评,发现项目路线走向图和项目概况中的正线与深圳机场站至深圳北站联络线的长度均一致。两份环保报告中找到的平纵断面示意图也显示工程路线并没有任何改变。深圳机场站至深圳北站联络线的路线走向和长度也没有发现任何改变(详见表1与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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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旧环评报告关于深圳机场站-深圳北站的工程投资分析

来源:《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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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新环评报告关于深圳机场站-深圳北站的工程投资分析

来源:《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3月)


问题一:法律明文禁止在红树林生长的地区,建设毁坏红树林的工程项目


新环评报告非常值得赞赏的是,在保护目标列表中新增了对横门-洪奇沥水道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限制类红线区以及蕉门水道西北部红树林限制类红线区内红树。但是由于穿越工程(桥址占用重叠以及临时码头占用)仍然会对红树造成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禁止在红树林和珊瑚礁生长的地区,建设毁坏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因此,若不考虑绕避/改用隧道通过,项目建设和环评审批将可能涉嫌违法。


问题二:东莞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在不必要情况下被穿越


新环评报告中,项目路线并未绕避东莞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


1. 线路穿越不符合东莞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红线区管控要求


本工程珠江口隧道下穿海洋生态红线区的“东莞黄唇鱼自然保护区限制类红线区”、“东莞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根据《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


东莞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管控要求——禁止围填海,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本工程隧道下穿属于开发建设活动,因此,项目选线穿越东莞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红线区不符管控要求。


2. 线路并非为唯一不可绕避的选择,论证严谨性待商榷


环评报告书中指出,涉及东莞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段线路方案比选:


下穿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方案(见图2红色线段):

线路出滨海湾站后,绕避富民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后与振兴西路平行前行,绕避光华小区后入地,绕避宏业码头后经南沙岛引入南沙站。


绕避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方案(见图2蓝色线段):

线路出滨海湾站后,绕避富民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后与振兴西路平行前行,入地后下穿宏业码头,经南沙岛引入南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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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东莞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段线路方案比选图

来源:《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另据原国家环保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文):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工程“绕避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方案”相比“下穿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方案”投资只增加1.77亿,并非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况。由此建议,建设方修改工程线路,采用“绕避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方案”,保护黄唇鱼和其海洋生态环境,更维护生态红线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问题三:据研究,项目路线穿越深圳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的长度表述有不一致的地方:


旧环评报告(第3页):

工程正线DK4+750~DK7+250和DK8+950~DK10+300以隧道形式穿越深圳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未分区)范围 3.85km,机场至深圳北联线LDK8+900~LDK14+650 以桥梁、路基、隧道形式穿越保护区(未分区)范围5.75km。


新环评报告(第3页):

工程正线 DK7+900~DK9+400 以隧道形式穿越深圳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未分区)范围 1.5km,机场至深圳北联络线 LDK12+500~LDK14+650 以隧道形式穿越保护区(未分区)范围 2.15km。


旧环评报告有提及深圳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计划将工程范围调整出保护区范围,但新环评报告没有予以明确——我们在两份环评报告中看到的项目穿越深圳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推荐方案中的保护区范围图和路线走向都是一致的。


由此引出:项目穿越深圳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长度为何变短?是否已经调整了自然保护区范围,而环评未能依法完整评价这项调整的即时和远期影响?


文/子舒 审/绿宣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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