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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如何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化 | 绿会代表参加生态文明与全球环境治理研讨会
2019/11/2 21:55: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10月23日至24日期间,“生态文明与全球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在海南大学顺利举办。此次会议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国际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和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联合主办。邀请到了来自外交部、律师事务所、环境法研究所以及国内外各大高校的中外专家学者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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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两天的研讨会共分为七个单元,包含诸多与生态文明密切相关的全球议题,如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区、能源、海洋环境、全球环境治理等。作为唯一的社会组织代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会”)代表在23日下午进行的研讨会第五单元“生态文明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国际、区域与国家视角”环节中,以“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绿化‘一带一路’”为题进行分享。从绿会近年来关注到的数个 “一带一路”典型项目为例,包括肯尼亚拉姆老城燃煤电站、印尼苏门答腊水电站、E40航道,以及在带路倡议等全球发展模式推动下,各国各地连通性日益紧密使得非法野生生物贩卖更加容易,由此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带来困难与挑战。绿会代表在发言中总结到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发展之中有着巨大的潜力,可以为各利益悠关方,如投资方、承包方、当地社区和社会组织搭建对话交流平台,助力民心相通。来自中国地质大学毛成毅在同一发言环节“生态文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家气候合作”中提出了以国际气候变化法律体系为基础,构建从原则到具体规则的气候治理体系。美国佛蒙特法学院院长托马斯·麦克亨利 (Thomas?McHENRY) 教授在以“环境标准的跨国应用:一个比较分析”为题的演讲中探讨了“一带一路”及生态文明背景下生态原则适用问题和面临的各种挑战,例如在跨区域背景下应用生态文明理念可能会带来的后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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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四月份召开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所提到的,“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一带一路”建设包含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其中“民心相通”是带路建设的基础,社会组织是推进绿色“一带一路”、生态“一带一路”的重要力量。绿会将继续密切关注“一带一路”绿色化,并愿与国内外社组织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平稳致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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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均来自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文/岩青 审/Tongtong 编/Angel